【一地两检】大律师公会批一地两检不符基本法 本地立法基础不稳
撰文: 林嘉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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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公会再就高铁一地两检事件表态。公会执委沈士文在电台节目中指,公会认为一地两检本地立法工作的法律基础并不稳固,曾多次就此向立法会表达意见。
沈士文表示,即使只是局部于西九高铁站内地口岸区实施内地法律,仍然违反基本法第18条。同时,有关法律并不涉及国防外交,不适宜纳入基本法附件三;他又认为人大释法难以改变第18条原有的明确意思。
而经民联议员梁美芬则持相反看法,认为一地两检等安排不会写入基本法,但基本法的立法原意本为促进内地及香港两地发展,故政府现时一地两检法案对基本法第18条的理解并没有问题,于西九龙高铁站内地口岸区实行内地法律并不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