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之夜】涉案酒吧老板求助 商会拟筹钱打官司上诉
区域法院日前判决夜店举行Ladies' Night违反《性别歧视条例》,要赔偿男顾客情感伤害的酒吧老板一直未回应事件。香港酒吧业协会副主席钱隽永说,日前收到酒吧老板求助,正安排会面,又说如果老板因经济问题无钱上诉,协会将助他筹钱打官司,暂时已有数名酒吧老板答应捐钱:“太荒谬了!我们有300间酒吧,同坐一条船,每人夹钱打官司上诉。”
质疑酒吧的Ladies' Night男女收费不一,违反《性别歧视条例》的男顾客姚垂广,和酒吧老板一样无出庭应讯。《苹果日报》调查指姚垂广任职警员,16年前更曾在卡拉OK惹非礼官非,不过酒吧老板也未能确认。香港酒吧业协会副主席钱隽永接受查询时指,酒吧老板从未和投诉人见面,所以不知道他的身份,亦不知道他入禀的原因。
钱隽永说,商会日前收到老板致电求助,正安排会面:“他想问我们点处理件事,想听我们意见。 我们会了解整件事的前因后果, 再提出建议。”不过他说区域法院判决Ladies' Night违反《性别歧视条例》非常荒谬,将业界多年来的巿场推广策略,扭曲为性别歧视:“如果老板因为经济问题无钱打官司上诉,我们绝对会帮他。我们有300间酒吧,同坐一条船,每人夹钱打官司上诉。”他说暂时已有几名酒吧老板表态会捐款, 但仍有待商讨详情,以决定筹款金额和细节。
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认为,未必需要上诉,因为之前的审讯,被告人未有出庭答辩,所以被告可以向区域法院申请撤销判决,但要解释因何缺席聆讯,以及就案件提供合理的抗辩理由,供法院考虑。他认为在法律原则上,即使Ladies' Night只是一个巿场推广策略,但如果客观效果造成某一性别有较差的待遇,便足以构成歧视,被告上需要有合理解释。
何谓合理解释?《香港01》之前问过平机会发言人,平机会委员、律师周浩鼎,以及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三方的法律意见,拆解《性别歧视条例》,发现一包花生竟可化解危机。详见:【女士之夜】补习指定请女Miss违法吗? 拆解性别歧视之谜Q&A
还有Ladies' Night衍生很多疑问:
1. Speed Dating男女收费不一是否歧视?
2. 三八妇女节优惠,母亲节的母亲优惠是否歧视?
3. 衫舖女装有折男装无又是歧视?
4. 补习找女老师,不要男老师,又性别歧视?
5. 小童、长者优惠是否歧视?
最后一条问题可以简单回答,香港四条歧视条例不包括“年龄”,所以小童、长者优惠当然不犯法,但其余四条问题,答案一样是这里:【女士之夜】拆解性别歧视之谜Q&A
再看外国情况,美国早于80年代已有案例,表明“女士之夜”违反州法律,不过华盛顿州一宗案例,法官裁定当中“并无歧视男性”,可谓“各处乡村各处例”,各地尚未有共识。详见:【女士之夜】加州被禁 华盛顿州法院:不涉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