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告妨扰】戴耀廷等9被告案件11月开审 陈健民表明会抗辩
“占中三子”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以及另外6人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等罪,他们早前要求撤控的申请,今(13日)遭法官驳回,法官同时亦拒让9人的案件作分案处理,并即为案件排期至今年11月19日开审,料审讯需时约20天。
陈健民表明将抗辩
陈健民庭外表示对法庭裁决感失望,又表示被控的控罪从未在人类历史上提控。陈指,是次法律争拗源于郭启安法官在提讯时质疑控罪过多。他指,本案若然入罪会对言论自由造成伤害,故他们将抗辩,他重申,占中运动多于100万人参于,而他们是基于自由意志而参加,就算被煽惑都是被831煽惑而走出来,虽然他们9人被控,但审判的却是超过100万人追求的民主自由。
资深大律师麦高义在早前的法律争议提到,“占中三子”被控的控罪涉双重犯罪,在普通法中不存在并涉违宪,并要求撤销第三项“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控罪。
官指控罪不会影响言论自由
法官陈仲衡裁决时却表示,涉案的控罪并非不存在于普通法,而有关控罪亦不会影响言论自由。法官又认为控方现时提出的控罪性质不同,控方的举证原素亦有不同,故不认为控罪重复及违宪,并驳回麦高义的申请。
官亦拒分案处理
对于辩方要求控方披露控罪中的“其他人”的身份,并交代会否控告占领运动中被捕但未被控的700人,以及就黄浩铭及李永达分案审理的申请,陈官亦逐一驳回。
陈官解释,控方早前已表明“其他人”并没有在案发现场出现,故陈官认为控方现时向辩方披露的资料已足够。陈官又指,该700名人士是否会被控亦与本案无关。对于分案的申请,陈官指控方对黄、李的指控与其他被告被控的事件性质相同,案发地点亦在附近,故基于公义的考量,陈官驳回分案审理的申请。
料审讯需时20天
案件暂定于11月19日开审,暂定20天审讯,而9月17日则再作预审。
9名被告为占中发起人戴耀廷(52岁)、陈健民(58岁)及朱耀明(73岁)、立法会议员陈淑庄(45岁)及邵家臻(47岁)、学联前常委张秀贤(22岁)及钟耀华(24岁)、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28岁),及前立法会议员李永达(61岁)。而因占中藐视法庭而判囚4个半月的黄浩铭今亦出庭应讯,精神饱满的黄甫出庭便向公众席上的亲友打招呼,及祝贺众人身体健康。
案件编号:DCCC48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