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会议程序》修订战锋火再起 建制班长提辣招 下周先审2项

撰文: 彭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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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确认下月10日召开特别会议,商讨由建制派“班长”廖长江提出、意在阻挠泛民在财委会和辖下两个小组委员会拉布的两项修改《会议程序》议案,包括只限委员提出一次临时动议,以及禁止提出休会待续和缩短发言时间至3分钟。
至于被泛民认为最“辣”的修订,即在两个小组委员会通过的项目不能提交财会讨论,则无列入当日议程。

财会下周审议廖长江有关财会和辖下两个小组委员会议事程序的两项修订议案。(资料图片)

根据立法会最新文件,已有7名委员预告计划在特别会议上,动议共44‍项修订《会议程序》的拟议议案。主席陈健波考虑各项相关因素后,只将廖长江计划动议的首两项议案列入下月10‍日特别会议的议程。

两项修订议案皆与财会,以及辖下两个小组会即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和工务小组委员会有关,其一为只容许委员引用《会议程序》37A提出一次临时动议,一项则取消议员动议现即休会议案和限制每名委员发言时间减至3分钟。

《财务委员会会议程序》第37A段列明:“在审议某议程项目期间,委员可在有关该议程项目的待决议题付诸表决前,无须经预告而动议一项议案,就该议程项目表达意见。”但英文版本写得比较含糊,“ a motion”可解“一项议案”,亦可只解“议案”,而立法会会议程序以英文版本为主,故民主派一直倾向宽松解读,曾试过一口气提出逾千项议案拉布。 财委会主席陈健波说过,财委会去年度耗用了一成会议时间处理临时动议,如今若规定议只准提一项议案,将大大收窄泛民的拉布空间。

此外,民主派许多时会在会议期间提出“休会议案”,要求马上停止会议,以示对某项议程的不满,虽然在建制派占多数的现实下,休会议案极少获通过,然而由于议员有权轮流就议案发言辩论,所耗费的时间往往以小时计算。倘日后不能提休会议案,泛民要拖延会议又少一招撒手锏。

为了阻泛民拉布,廖长江共提出四项修订议案,声言要限制泛民拉布,另外两项议案包括建议除非得到工务或人事小组同意,否则经两个小组通过的项目不能再在财委会提问的建议,以及在财会及两个小组提出的缩短表决钟声动议,全都不能辩论,直接表决。文件指出,陈健波决定,将该两项议案和另外40项议案押后至日后举行的特别会议上处理。

财会本月13日亦曾召开过特别会议,审议由财会副主席田北辰提出修订《会议程序》机制的议案,民主派认为修改须刊宪公告,惟陈健波坚持无需要而付诸表决。议案最终在泛民议员离场下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