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在民主派离场下 通过修改《会议程序》机制 

撰文: 彭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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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委会今日(13日)连续第二个周末召开特别会议,讨论修改《会议程序》机制。民主派批评修改机制削弱议会监察政府的权力,又不满修改内容后毋须刊宪,在表决前集体离场抗议。议案最终获得通过。

公民党郭荣铿要求“正正式式”地修改立法会财委会《会议程序》的机制,将正式文本刊宪,彰显法治精神。(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今次的修改由财委会副主席、实政圆桌议员田北辰提出,建议修订《会议程序》议案的预告,需于开会审议不少于12天前提出,而相关修正案的预告需于不少于5天前提出。
民主派议员在会上要求《会议程序》经修改后必须刊宪,反对以议员议案方式修改,原因是《会议程序》具法律效力,如同立法会大会的议事规则。公民党郭荣铿表示,机制应“正正式式”地修改:“要公告全世界,我们的行事方式如何获得修改,以及正式文本要刊宪,这是法治精神,就是你用甚么来行使公权力。”
泛民亦批评,修改财委会《会议程序》的机制将批评削弱议会监察政府的权力。议会阵线朱凯廸斥责,有关修订形同“自阉”财委会。

财委会主席陈健波引述法律顾问回应指,刊宪大会的议事规则是立法会行事方式,至于财委会《会议程序》的修订则要跟随释义和通则条例。(资料图片/林若勤摄)

财委会主席陈健波引述法律顾问回应指,刊宪大会的议事规则是立法会行事方式,至于财委会《会议程序》的修订则要跟随释义和通则条例:“正如秘书处及法律事务部指出,我们说甚么要刊宪、甚么不刊宪是有规有矩,也要跟释义和通则条例,有说明甚么要刊宪。”
在议会阵线毛孟静动议就田北辰提出的原议案作出修订议案后,民主派议员高呼“保皇党自阉可耻”,集体离场抗议,而田北辰的议案在建制派议员赞成下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