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风妇住护老院未定时翻身 一个月后败血病死 院方须赔53万元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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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肢瘫痪的中风妇人09年入住黄大仙春晖护老院后,因院方未有定期替她翻身,住院一个多月身上便长出严重压疮,发出恶臭,最终妇人因败血病死亡。家属入禀向护老院索偿,区院今(23日)颁判词,裁定院方疏忽照顾,更批评经营者庭上只懂尖声指责家属是“贪财废青”,供词不可信,判院方赔偿共53万元丧亲补偿及殓葬费。

死者任月娥的丈夫黄柱石(右)及儿子黄英虬(左)。(伍凯莹摄)

原告黄柱石代表其已故妻子任月娥(58岁)兴诉,控告被告陈淡玉所经营、位于九龙黄大仙鸣凤街的春晖护老院,共索偿54万元。

任住院时已四肢瘫痪

任女士09年因中风、四肢瘫痪入住春晖护老院,但住院一个多月,背部、臀部和脚踝便长出压疮,更发出难闻气味。任女士最终因压疮严重感染,引发败血病死亡。

家属指责护老院没有为任女士翻身,甚至没有清理她的排泄物,所谓由护理员填写的“翻身记录”是事后伪造的。审讯时,被告陈淡玉更在庭上与家属互骂,称:“佢生压疮,我都冇办法!”又指责死者家属不应向院方追讨殓葬费。

被告陈淡玉曾指骂死者儿子是“贪财废青”。(资料图片)

官指翻身记录令人难以置信

区院今颁判词,指院方提供的“翻身记录”不能反映事实,例如任女士明明在09年10月17日下午才入住,记录上却显示职员当日凌晨已为她翻身。纪录更显示职员曾每天24小时无间断工作,一个多月来没有放假,遭法官批评是“令人难以置信”。

经营者曾骂死者儿子“贪钱废青”

法官亦批评被告陈淡玉庭上不断逃避问题,在回应尖锐问题时只懂提高声调,指责死者的儿子是“贪财废青”,证供不可靠,裁定院方疏忽照顾,为死者带来不必要的痛楚,判院方需向家属赔偿53万及讼费,赔偿额包括补偿家属的丧亲之痛、将任女士带回内地安葬的殓葬费等。

案件编号:DCPI 252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