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僭建】曾任建筑物上诉审裁主席 不知僭建之说受质疑
撰文: 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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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律政司司长郑若骅爆出僭建风波,她昨(10日)第二度解画时仍坚称自己非认可人士,不清楚大宅相关部分属僭建物。但事实上,郑若骅曾担任《建筑物条例》上诉审裁团主席六年,专责处理包括僭建等上诉个案,被质疑理应熟悉相关法例要求。
政府《宪报》显示,郑若骅在2000年12月首次获委任为《建筑物条例》上诉审裁团主席,任期3年,03年12月再获委任,至2006年11月止。官方网站指,该审裁团根据《建筑物条例》第48条成立,为独立组织,负责就上诉个案进行聆讯及作出裁定。郑若骅在2008年购入涉及僭建的海诗别墅4号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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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表示,审裁团处理个案时,一般会参考专家意见,然后作出裁决,郑若骅担任过六年审裁团主席,对相关法例要求理应有相当认知,她昨日以自己非认可人士为由,解释不清楚家有僭建物,难令外界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