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涉僭建】公民党发信促郑若骅到立会交代  限7日内回复

撰文: 李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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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党日前去信内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邀请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到立法会就其大宅僭建事件作出详细交代,并要求对方在7日内作出回复。 

杨岳桥指郑若骅无可能会忽视买卖合约中第34条有关物业现状的条款。(李伟欣摄)

公开信提及三方面,包括要求郑若骅就其专业资格及公职、有关屯门大榄海诗别墅4号屋,以及品格审查三方面,作出提问。

公民党党魁杨岳桥表示,由于僭建事件已引起公众对其诚信的严重质疑,而律政司司长需要捍卫香港法治,如郑若骅诚信受质疑,她日后处理相关工作时难以让人信服。 

杨岳桥指出,郑拥有专业资格,应该可以理解何谓僭建,以常识去推论,她无可能会忽视买卖合约中第34条有关物业现状的条款,尤其该条文是以中文写出。他又指出,特首林郑月娥认为此事不涉及诚信问题的说法是“绝对错误”。

公民党在信中就专业资格及公职、有关屯门大榄海诗别墅4 号屋和品格审查三方面,提出共21条问题,以下为部分题目:

根据阁下的专业知识, 是否知道没有入则的地库有可能属于僭建物?
阁下在担任大律师及资深大律师期间,有否处理过与僭建相关的诉讼?
阁下是否知悉上述文件有第34 款, 即“该物业将以现有状况 之下由买方购入,买房曾被邀检查该物业或买方已授权代表代其检查, 买方签署本合约是基于以上之检查及本合约之条款, 而并不是倚赖卖方或其他人之陈述或保证。买方同意及接受该 物业之现状, 不得借此拒绝交易。”?
阁下在购入上址独立屋后,有没有对该独立屋室内作任何结构性改动?
阁下在出任律政司司长前, 有否向行政长官提及有关僭建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