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丽工潮】房屋署首度回应:绝不姑息剥削员工或违法服务承办商

撰文: 陈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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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湾海丽邨外判清洁工罢工风波继续发酵,事件踏入第九日,房屋署今晚(4日)终首次回应,表明非常关注事件,绝不姑息剥削员工或违法的服务承办商,强调会严肃处理,如事件属实,或终止其服务合约、限制投标资格及除名等。
房署又表示,有列席劳工处斡旋介入的劳资双方举行调停会议,并将全力协助劳工处和已接获相关投诉的竞争事务委员会,配合调查。

示威者今早前往房屋署总部示威,并高呼口号“改革政府外判,严惩无良公司”,要求房屋署署长应耀康介入事件。(江智骞摄)

房屋署又指,房委会有既定的投标机制和合约管理制度,只有列入房委会承办商名册内的公司才可竞投屋邨的服务合约(包括物业管理、洁净及护卫服务)。如发现个别服务承办商在投标过程中或履行合约时有违规行为,房委会及房屋署会严肃处理,并会就有关个案的情况及严重性采取恰当的规管处分,包括从服务承办商名册中除名、限制或暂停其投标资格,以及终止服务合约等。

署方续称,按房委会现行的《工程承办商及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登记指引》,公司之间的关系如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会计准则》中“关联方”的定义,即视为有关联的公司。承办商如欲申请列入或保留于名册内,须递交其董事或合资格会计师证明其属“关联公司”而签发的证明书。关联公司如获准列入和保留于名册内,须各别承诺只由其中一家公司竞投同一份合约,凡不遵守该承诺的关联公司,投标一概无效。

房署表明重视外判承办商工友劳工权益
房屋署重申,一向重视外判承办商雇员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确切的保障。当与服务承办商签订新的服务合约时,房署会订明承办商须遵守一切适用的条例和法规、“标准雇佣合约”所订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房委会的政策、措施和指引。当房屋署邀请承办商投标合约时,有关屋邨办事处(办事处)会张贴告示知会受影响的承办商雇员,提醒他们在《雇佣条例》下可享的权益。在确定要转换承办商时,办事处会约见新旧承办商,提醒他们必须遵守合约及法律规定,并合情合理地处理与其雇员有关的事宜。

对于员工安排,房署指,办事处亦会透过通告或函件,提示受转约影响的员工与雇主就服务合约届满后的工作安排尽早进行沟通,以及提醒他们切勿轻率签署任何文件,在签署任何文件前必须先清楚了解及同意有关内容。在服务合约批出后,房屋署会持续监察服务承办商的表现。

海丽邨外判清洁工人罢工进入第九天,工友与工会成员今早到到何文田房委会总部示威,要求与房屋署署长应耀康会面。期间数名示威者,包括工人、工会代表及区议员走入房委会总部大楼内静坐,并被困在大楼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