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混帐】路政署149万放生鱼苗测试 付诸流水 生死无人知
港珠澳大桥即将完工,路政署当年承诺补偿环境破坏,至今落实多少?《香港01》发现补偿措施之一“鱼苗放流”,多年来只进行过一次试验,测试后亦无任何成效评估,鱼苗放流后生存率成疑。然而,单是测试已花共149万元。
更离奇是,路政署试验的鱼苗品种,和之后招标计划建议的鱼苗属不同品种,最终新鱼种被海岸公园委员会批评损害生态。整个试验计划属保育性质,却直接批予大桥工程承办商中国港湾。
另外,记者追查途中,路政署以不同理由拒绝公开资料,记者无奈向申诉专员公署投诉,最终裁定路政署行政失当。
为补偿港珠澳工程对本地渔业的破坏,口岸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建议路政署推行一系列的缓解措施,包括设立大小磨刀洲海岸公园、设置人工鱼礁及放流鱼苗。
测试欠评估 十万鱼苗“付之流水”
根据路政署资料,原来署方曾于2014年实施放流鱼苗试验,将4万尾“黄花鱼”及6万尾“马友”,于大小磨刀附近水域放流。
然而,所谓试验计划的测验项目,只包括物流安排、放流流程及费用等,仅作“制定计划及拟备招标文件”目的。对最关键的鱼苗放流后的存活率,测验计划未有任何监察或评估,逾十万条鱼苗名乎其实“付诸流水”,生存与否无从得知。
翻查资料,类近的鱼苗放流计划,其实渔护署早于2001年开始已多次实行,换言之,放流鱼苗的物流安排、流程等早有经验可作参考。另外,渔护署更会为鱼苗植入标签,定期进行水底监察,以评估措施增加本地渔业资源的成效,以及对生态系统的影响。相较之下,路政署的测试极为简单。
渔护署早有经验 改鱼种被批损生态
测试过后,路政署拟备招标文件,并于2017年在海岸公园委员会会议中报告招标计划。然而,路政署却建议改为流放“红斑”和“泥斑”鱼苗,与之前测验的鱼种“黄花鱼”及“马友鱼”不同。
当时委员听到建议后,大表关注,因为新建议的招标鱼类为“石斑鱼”,属肉食性动物,委员表明担心投放后,会对该处现有的鱼类群落造成损害,最终建议路政署检视水域现时的渔业资源情况,并为投放鱼苗的计划重新考虑合适的鱼类品种。
共花149万 直接批予中国港湾承办
记者由今年年初开始,多次向路政署追问究竟试验花费多少,以及项目有无公开招标,但署方一直拒绝提供资料。最后无奈向申诉专员公署投诉,公署裁定路政署行政失当后,至10月尾路政署方肯公开价格,以及工程批出方法。(详见另稿)
【港珠澳混帐】穷追半年 路署拒透鱼苗支出 申诉公署批论据荒谬
原来路政署的放流鱼苗试验,一共花费约149万元,当中流放的4万尾黄花鱼共值25万元、6万尾马友鱼共值37.5万元。相比之下,同年渔护署亦曾推出同类试验,同样花费约150万元,虽然投放的鱼苗只得2,000条红斑,但整个试验包括一年追踪监察。
更离奇的是,路政署整个测试虽属保育性质,却直接以“工程变更令”批予港珠澳大桥工程的承办商“中国港湾”。工程师黎广德解释,“工程变更令”一般适用于既有合约上再添多数项同类工程,例如建桥时打多一两根桩柱,绝少会要求建筑商做专业范围以外的工作,例如环保保育。他批评路政署只是“贪方便”,才以“工程变更令”形式要求中国港湾负责鱼苗流放工作,又质疑究竟中国港湾有没有专业知识处理相关保育措施。
只放鱼苗无追踪成长 测验仅“做咗一半”
前郊野公园及海岸公园委员会委员刘祉峰亦批评,路政署以“工程变更令”批予港珠澳工程的承办商“中国港湾”,有利益冲突嫌疑。他指,中国港湾作为工程商,施工期间有可能影响水域生态,现署方再将涉及保育的测验交由他们处理,令人质疑测试的中立性。
刘又形容整个鱼苗流放测试,路政署只是“做咗一半”,令人难以接受。他认为如果要为鱼苗计划进行测试,物流、程序等只占一小部分,关键是鱼苗入海后的生长率,否则鱼苗一旦入海后就死光,测试亦无意义,相关措施应委托大学进行相关。翻查资料,去年台湾传媒“东森新闻”就曾报道当地放流鱼苗措施成效不彰,不少鱼苗未能适应新环境,一放下海便翻肚昏死。
路政署:曾咨询渔护署 强调有需要试验
路政署回复指,在筹备期间,曾咨询渔护署,对方亦有提供技术资料及意见。 由于不同水域放流鱼苗的要求及方法等考虑因素均会有所不同,加上署方过去没有放流鱼苗的经验,因此认为该次前期试验是有需要。
被批评会损害生态的放流“红斑”和“泥斑”鱼苗,由路政署的海洋生物专家顾问建议,鱼种属本地品种,建议符合国际指引的方向。鱼种被海岸公园委员会批评后,署方会与相关部门继续商讨,稍后会再就放流鱼苗的建议征询委员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