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wiana控雇主让业权避赔偿案 女雇主:赔畀佢我仲有好多钱落袋
印佣Erwiana向长期虐待她的女佣主罗允彤,索偿81万元,惟发现罗在判刑前将与丈夫联名物业业权转让予丈夫,于是入禀要求高院撤销转名,罗今自行陈词时称,Erwiana只索偿几十万元,若她卖楼后赔钱,她仍有好多钱落袋,但她只是代子女持有物业,本身并无权益,而当时律师又指她入罪机会大,著她“交代身后事”,才作转名手续,强调自己无意图诈骗债权人。惟Erwiana的律师却反驳,若物业属子女,为何当时不把物业转子女名。法官押后裁决。
物业现估值达765万元
原告Erwiana Sulistyaningsih(25岁),今日亦有到庭。两被告依次是徐润斌(56岁)及罗允彤(46岁)夫妇,徐今天继续缺席聆讯。涉案物业为将军澳富康花园一高层单位,今年11月估值约765万元。
对于被指意图瞒骗债权人,罗允彤自行陈词时继续强调,98年丈夫购入涉案将军澳居屋时,早已有协议,物业虽为两夫妇联名持有,但她只是代一对子女持有,她是没有实质权益。
指律师提她“交代身后事”
罗又透露,被落案起诉提堂至审讯,她共有11个月时间保释外出,若自己要逃避责任,一早便可以将“层楼转走”,强调自己无“预知能力”,刑事案件证供完结后,律师已表明她有很有大机会,会“输掉官司”,更着她有心理准备,“交代身后事”。而她在2015年2月6日与丈夫的签署分居协议,在刑事案件开审后签署。
罗:赔畀佢我尚好多钱落袋
罗在陈词霸气地说:“层楼值几百万,而家Erwiana都系索偿几十万,我赔俾佢,我都仲有好多钱落袋,点解我唔做呢动作,因为这个分居协议讲明我系代我仔女持有,我讲咗好多次,我唔想再讲,我好攰呀。”罗之后更说“呢件案令到我太烦扰。”要求法官尽快裁决,亦不对讼费作任何申请。
原告:若物业属子女何不转子女名
不过原告律师却指,罗于2月10日前裁决签署分居协议,若两夫妇有心将一半业权转让子女,早已实行,所以唯一推论便是她有意图逃避法律责任。法官押后书面裁决。
案件编号:HCA 2256/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