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雇主欠付6千女佣工资罚款2.4万免入狱 官:这是最后一次机会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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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裔女雇主拖欠女印佣工资,去年3月至5月中仅支付印佣2000多元,变相拖欠两个月工资逾6400元,遭劳工处检控三项欠薪罪,今(30日)于观塘法院裁定罪成。裁判官庭上严斥女雇主剥削同乡,毫无悔意,严重程度可以判监,当辩方要求判较轻的罚款时,更怒声反问:“想我点做?判好少好少罚款?”最终判女雇主罚款2.4万元,并警告这是最后机会。

女被告Kanwaljit Kaur欠付同女佣工资被判罚款。(伍凯莹摄)

女被告Kanwaljit Kaur,35岁,早前否认“没有在到期日内付给工资”及“没有在雇佣合约终止时在到期日届满前付给工资”等三罪受审,控罪指她拖欠印度籍女佣Manjit Kaur由去年3月13日至5月15日的工资,合共6443港元。

审讯早前披露,女佣投诉两个月来没有放假,虽然合约上的工资是每月4210港元,但工作两个月后,只获雇主每月汇款1万元印度卢比(约1200港元)给其印度家人。

女佣与雇主追讨欠薪被赶出街

女佣来港前,雇主答应每个月支付她2万至2.5万卢比,所以去年4月当她发现雇主付少了钱,她曾当面对质,雇主只敷衍她未来数月会清付余额,但女佣再工作一个月后,雇主竟称无钱付工资,她们大吵一轮,雇主当日将她赶出寓所。女佣其后接受朋友的金钱济助,暂住朋友家,才能继续向雇主兴讼追薪。

裁判官称本案涉及雇主剥削,被告透过朋友接触身在印度的女佣,邀请她来港工作后,不断拖延支付工资,严重程度可以判监。

官指严重程度可判监

辩方律师解释,被告家的生计完全依赖任职建筑工人的丈夫每月赚1.7万元,希望法庭考虑她的经济状况轻判,裁判官不禁怒声反问:“你想我判罚款,又想我考虑被告家计,想我点做?判好少好少嘅罚款?”强调被告经审讯后定罪,全无悔意,只因为她无案底,才可以给予最后一次机会,不判处监禁,三罪共判罚款2.4万元,并需全数赔偿女佣。

外佣组织指事主遭遇只是冰山一角。(伍凯凯摄)

外佣组织指事件只是“冰山一角”

协助女印佣的香港亚洲家务工工会形容,Manjit Kaur的遭遇只是“冰山一角”,剥削情况严重,反映现行制度下外籍家佣容易陷入“强制劳动”的困境。据工会最新调查,近4成半尼泊尔籍家佣长期欠薪,当中有个案的每月工资竟低至1700元,因为外籍家佣不懂中英文,无从得知自己的劳工权益,近一半受访家佣竟称没有12日法定假期,而部份人更完全不知道可以享有年假。

案件编号:KTS22564 - KTS2256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