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甩辘后重告17占旺者藐视法庭 部分被告申搁置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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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四眼哥哥之称的郑锦满(左三)今早在高等法院门口示威。(梁芷君摄)

警方在前年占领行动清场行动中,拘捕首批17名人士,指他们违反禁制令被控形事藐视法庭,惟律政司早前却“甩辘”以致检控失效,其后再重新检控,今早(3月23日)在高等法院聆讯,惟辩方律师指控方再检控时,已逾检控时限,质疑检控是否仍有效,要求搁置案件。法官将案件押后至下月29日再提讯。

本案17名被告包括绰号“四眼哥哥”的热血公民成员郑锦满。其中13名被告由资深大律师骆应淦、麦高义、潘熙等代表,另4人无律师代表。

资深大律师麦高义陈词称,本案不寻常,法庭早前指律政司“甩辘”,在申请程序出错,并撤销众被告的案件。律政司于去年11月再次启动检控程序,麦认为律政司首次提出检控时为去年3月,再提出时已过了半年的检控期限,故认为律政司不能继续检控。

此外,庭上又提到另一批同在清场行动中被捕及被控藐视法庭的20名被告,亦有就早前法庭的决定提出上诉,因而想等待该案的上诉结果。法官把案押后,又提醒四名没有律师代表的被告,若他们同样希望申请搁置聆讯,须于14天内提交文件。

警方2014年11月占旺区清场时,先后拘捕逾百人。去年3月,律政司控告17名被捕人刑事藐视法庭,惟律政司却“睇漏眼”,未按程序于入禀后14天内呈交预约时间通知书,以申请聆讯日期,因此需撤销案件。去年11月,律政司决定重新提出检控。

案件编号:HCMP488、490-492、494-5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