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经纬案】朱经纬自辩 称击打警棍须凭警员的知识信心和能力
退休警司朱经纬涉嫌于2014年占领运动期间,以警棍袭击男途人郑仲恒一案,主任裁判官下午裁定案件表证成立,朱经纬出庭自辩,并称当晚他必须守卫旺角亚皆老街,而当时的人群,虽然看似被动,但他认为人群是“好主动”,裁判官不禁问,难道警棍用来处理人群?朱即等,棍的用途是甚么,大家都知,真正击打的人有多大信心,“系教唔到嘅”,裁判官即追问,即用警棍是凭警员的知识和信心时,朱即补充:“及能力。”
辩方下午就案件申请毋须答辩作陈辞,辩方指证人郑仲恒记错伤势位置,质疑他夸大伤势,及控方未能提供有关证据,但主任裁判官最终裁定表证成立,朱选择出庭自辩。
朱以天主教形式宣誓作供,他称,他于1979年9月24日加入警队。2006年晋升至警司,2014年12月25日开始退休前休假。他指,于警队服务35年间,他在多个大型的行动负责前线警务工作,如80年代的枪械劫案、90年代的越南难民暴动、2003年首次的七一大游行及2014年的占领行动。
指警方无指示不能用催泪气体
除了以上的“战绩”外,朱又补充他曾担任督察及总督察及警司级的岗位,于出任机动部队的训练工作,并改革训练课程。他提到,占旺期间,警方没有指示指不能使用催泪气体,但这个战术不被考虑。他忆述,2014年10月17日,警方成功开通弥敦道北行线,旁边的路人均拍手,惟当天有9000人聚集旺角,示威者最终成功夺回占领马路。
声称当时要守卫亚皆老街
朱称,自当天起,旺角的情况愈来愈坏。警察的容忍及对法律的底线愈退愈后,而冲突、挑衅及暴力更每天发生。而案发前一天、即11月25日,法庭批出禁制令,执达吏亦开始清场,直至下午2时,清场情况未如理想,执达吏要求警方介入。朱于25日晚上7时开始当值,当晚人群情绪高涨及不稳定,而朱的职责就是要“守卫亚皆老街”。他指,“我对于我嘅职责理解系“呢条路唔可以塞”,如果俾人占领,又会重新一次嚟过。”
指人群看来被动其实“好主动”
朱指,他当天装备有枪、伸缩警棍、胡椒喷雾及另一新型的警棍,该新型警棍是特别用以应付人群举手被动地行过的情况,惟他又补充该情况表面上看来,人群是被动的,但其实是“好主动”。
依赖警员的能力用警棍
当裁判官问他该警棍是否设计用作处理该些人群,他则指:“棍嘅用途大家都知用嚟做咩…..真正击打警棍系𠮶个人,有几多信心,系教唔到嘅。”,当主任裁判官再问他使用警棍是否依赖警员的知识及信心时,他再补充“及能力”。
朱作供期间仍可见其“警司”本色,多次直接纠证法庭翻译的用字及未有翻译他的部份证供。
朱明天将继续作供。
朱经纬(57岁)被控在2014年11月26日,在旺角弥敦道666号上海商业银行外袭击郑仲恒。
案件编号:ESCC 191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