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经纬案】辩方指事主用早一天伤势“屈”警员 事主激动否认
退休警司朱经纬涉嫌于占领运动期间警棍袭击男途人案今续审。事主今(7日)继续作供,辩方律师指事主曾在社交媒体透露,他在案发前一天,曾于旺角清场时遭警员踢伤脚肘。辩方质疑事主用早一天的伤势,“屈”是本案案发当日他遇上的警员做成。事主否认说法,情绪亦变得激动,更曾拍台泄愤,裁判官也要劝他冷静,又下令休庭让事主控制情绪。
朱经纬(57岁)被控在2014年11月26日,在旺角弥敦道666号上海商业银行外袭击郑仲恒。
郑在盘问下指,2014年11月25日,即警方于旺角清场当日,郑亦有到场,并被一名编号为9401的警员踢伤脚肘,之后只能一拐一拐地走路,并乘地钟到金钟占领区,该处的急救人员为他冰敷治理。
案发前一天上载图片称遇袭
辩方指郑在其Instagram 帐户有上载相片,并写道“脑残9421,我记X住你,踢X我”,并质疑郑被警员9401所伤后,为何不报案,郑称他只知道施袭警员的编号,但他没有影片等证据,而且他见到很多投诉警察的个案亦是“嘥气”,故他最终没有投诉。
辩方质疑事主当天想再占领
辩方质疑郑利用25日的伤势,以“屈”26日他遇到的警员,郑即表示完全不同意。辩方又指,郑当晚与大班示威者共同行事,并有意要重新占领马路,惟郑再表示不同意。
律师又指,郑事后两次向警方录取口供时均透露,他的左边后脑及左边颈部被袭,但郑昨天庭上却指是右颈被打,故要求郑确认伤势位置。郑则指,先不分左右,后脑及后颈的位置差不多,而事隔3年后,他已不记得是左还是右。他又指,“事发后,我系讲左边,如果口供系讲左,医疗报告都系讲左,咁可能我记错咗,记忆模糊咗”。
指事主不愤被袭夸大伤势
辩方又指,被告的警棍向下挥动,其实并没有接触到郑的颈部,辩方亦呈上东方日报所拍得的照片,并指出被告只是接触到郑的背或肩胛骨,而非颈部,惟郑逐一否认。郑又否认他当天没有听从警方指示及将自起置身危险的环境中。辩方续指出,郑夸大了他的伤势,亦因为25日不愤被警员9401袭而夸大情况及有意警方报复,惟郑一口否认。
对比昨天作供情况,郑今天明显较激动,作供期间不时拍台泄愤,总裁判官先后出言叫他冷静,又特意休庭让他控制情绪。而被告朱经纬则显得较憔悴。郑仲恒已完成作供,明天将传召为郑接疗的袁煦照医生。
案件编号:ESCC 191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