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8人陪审团退庭商议7小时未有裁决 案件明续
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嫌在任期间,收受深圳东海花园豪宅单位价值300万元的装修,被控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名,案件经25天聆讯,由8人组成的陪审团今(2日)中午一时前退庭商议裁决,惟商议至晚上8时仍未有裁决,更有提出了两问题,法官决定把案押后至明天。
晚上8时:案件押后明天
陪审团第二次提问,问题应有两条,但法官表明因今日已经历长时间,不会处理,留待明天解答他们,要求他们在高院过夜休息,并指会有独立房给他们休息,请他们停止讨论,明早亦会替他们预备早餐,案件在明天(3日)上午9时半继续。据悉,两问题若非处理发牌,接受装修是否属贪污,及入罪是否一定要与发牌有关。
下午5时22分:陪审团收到相关条文
虽然陪审团下午约四时已要求取阅部份条文,但法庭至下午5时多才回应陪审团,并把他们要求部份有关《防止赂贿条例》条例的中、英文版本交给他们,不过他们要求条例中第12条的条文,由于是针对刑罚的部份,法官认为陪审团毋须理会,故只给予以下的文件:
1) 第2条中针对“利益”定义;
2) 第4(2b)(a)条中行政长官受贿条文;
3) 第11(1)(a)(b)(c)条有关行贿者及受贿者的目的。
下午4:25:陪审团要求取法律条文副本
下午4时25分,因陪审团有问题而需再度开庭,曾荫权及亲友、控辩律师团队等亦返回法庭。法官入庭前,戴上法院耳机的曾荫权在被告栏内取出手提电话并专注良久,他向入场法官行礼后,仍然机不离手,多次“笃电话”。法庭职员及惩教人员均未予阻止。
陪审员在4时左右提出问题,是要取《防止贿赂条例》部份条例的副本,法官表示同意,他说自己过去曾被陪审团问过取字典、地图,若无伤害,是可以给予,现押后一段时间,让控辩双方商议给那些副本予陪审员。控方曾要求法官读出,并由陪审员抄下,但法官认为这是愚蠢的建议(stupid idea)。
中午12:50:陪审团退庭
法官在约下午一时前完成引导陪审团,并再提醒陪审员作出的誓词,须作出真实裁决。陪审员若未能达致一致裁决,无论是否罪成或脱罪,达致裁决的比例必须为7比1、或6比2,但不能接受5比3的裁决结果。
曾荫权今早在法庭小休后有点不自如,曾经连续咳嗽多声,要连忙喝水纾缓。他又一度以左手拓着额头,闭目养神,嘴巴多次移动呈咀嚼及吞咽状。法官读毕陈辞后,他随即望向旁听席的家人,又擡头干向望天花板念念有词及深呼吸。陪审团退庭后,曾荫权步出被告栏牵着太太的手步出发。
早上9:30: 曾荫权与妻子到法庭
戴着红色煲呔的曾荫权,与身穿粉红色的外大套的曾太手挽手乘坐政府七人私家车,今早9时半到庭。现年73岁的被告曾荫权,否认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名。
法官陈庆伟今日继续引导陪审员,覆述前商经局局长刘吴惠兰和前特首办常任秘书长麦靖宇的证供,并表示自己很有信心中午前能完成引导。到庭听审的曾荫权亲友在旁听席上皆目无表情。坐进被告栏的曾荫权挂着法庭耳机聆听法官发言,期间频频擡头望向庭内天花板发呆,亦多次闭目思考。
控罪期间曾正审批数码广播牌照
控方案情指,2010年至2012年6月30日,被告曾荫权身为时任特首、行政会议主席,正审批数码广播牌照,最终批出牌照予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即后来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DBC)。
2012年2月20日始传媒揭发曾荫权出席澳门赌场春茗、乘坐私人飞机和私人游艇等,负面新闻一触即发,三日后更揭发曾荫权缷任后居住的深圳东海花园豪宅楼高三层、占地面积达6700平方米,内里装修美伦美奂,业主正是雄涛广播大股东、深圳东海集主席黄楚标。
业主为曾氏夫妇度身订造室内设计
控方调查发现,曾荫权与黄楚标在2010年年中已达成租用深圳东海花园豪宅的共识,曾太更于2010年11月将深圳大宅的人民币80万元年租,透过东亚银行转帐予深圳东海集团旗下的香港公司。
黄楚标更透过雄涛广播另一股东郑经翰拉线,聘请建筑设计师何周礼为曾氏夫妇“度身订造”室内的单位设计,曾太更带风水师勘察大宅风水,可是大宅价值300万港元装修费、何周礼35万元的设计费,全由深圳东海集团支付。曾荫权更推荐何周礼取得荣誉勋章。
案件编号: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