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控方指曾是专业政客 制租约掩饰事件
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贪案续审,控方今(25日)继续结案陈词,并指曾荫权是一名非常聪明的专业政客,运用政客技俩,在传媒报道深圳大宅前,含糊其词自爆大宅资料,同时又与黄楚标“制造”租约,以另一故事掩饰事件。
指曾运用政治技俩转移视线
主控官David Perry指,曾荫权明知报章在2012年2月23日将会披露深圳大宅报道,他在前一天上电台及电视节目,自爆自己在深圳福田区租了一层单位。同时曾荫权运用其政客技俩,转移视线,声称自己很“伤感”、“痛心”,着大家不要以“阴谋论和负面角度分析事件”。
指曾提供误导资料
不过曾阴权由始至终没有透露详情,提供的资料误导,之后任由传媒揣测,控方更反问:“特首是服务巿民,他是否有诚信?我答无。”
控方续指,同时曾荫权在疯狂繁忙期间,在2月21日当天和雄涛广播股东黄楚标签下大宅的租约、补充租约协议、收据,当时黄楚标、郑经翰和被告处于恐慌,制造租约,因为他们知道大宅事件必然引起传媒的关注,必须要用另一故事掩饰事件。
指曾与黄楚标定合约掩饰
对于曾荫权终止租约,放弃80万元人民币年租,控方直指,曾荫权希望让公众认为,他有多好、为了确保诚信,连80万元人民币都放弃,证明曾是“香港仔”、“信基督”、“值得信任”,但实际是当时被告和黄楚标在恐慌和忧虑下,细心厘定合约细节,以掩饰案件曝光。
控方指情况太多巧合
主控官又提出连串问题,指案件巧合情况甚多,包括:有楼的曾荫权,为何要在2007年开始要找地方居住?为何要选择业主黄楚标,而刚好黄又是雄涛广播最大的股东?曾荫权是特首,为何在芸芸众生中接受这提议?为何他会三度作出优待雄涛广的决定?为何做决定期间,又会和黄楚标、李国宝进出内地?为何会由何周礼负责设计单位?
主控官指,若将所有事情组合起来,显而易见,曾荫权是在利益冲突下,向黄楚标作出秘密交易,当遇传媒质询,却提供误导资讯,以与事件抽离,更直指曾荫权为了他的自私个人得益,甘愿接受一个富有生意人的摆布,并促请陪审团谨守其庄严誓词,作出真实的裁决,便是裁定曾荫权“有罪”。
明天由辩方将作结案陈词。
现年73岁的被告曾荫权,被指收受深圳东海花园豪宅价值300万元的装修,他否认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
案件编号: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