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两检‧拆局】无约束力议案属政治表态 港府图以民意压泛民

撰文: 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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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即将暑假后复会,首仗是处理高铁一地两检,料届时民主派将与港府正面交锋,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3日)预告本月25日向立法会提交无约束力的议案,正是大战的揭幕,港府欲利用建制派的绝对优势,取得立法会“授权”,以民意压倒泛民。

林郑月娥表示,会于10月25日向立法会就一地两检方案提出无约束力议案,有信心议案能够在立法会得到大比数支持。(资料图片/吴炜豪摄)

政府并非首次向立法会提没有法律约束力议案,但亦不多见,不计这次,回归后只提过三次。第一次在1999年,时任律政司司长梁爱诗联同时任入境处处长叶刘淑仪就“吴嘉玲案”的终极判决寻求首次人大释法,引起司法界忧虑和不满,当时梁爱诗向立法会提出动议:“本会支持行政长官的决定提请国务院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基本法》第22条4款及第24条2款(3)项作出解释。”希望强化寻求释法的认受性。时任议员李柱铭提出中止辩论原议案,但遭否决。

第二次在2000年,政府首次引用《公安条例》中“协助组织未经批准集会”罪名,拘捕多名学联成员及争取居留权人士,掀起社会对《公安条例》的争议。当年有立法会议员准备以私人条例草案形式,向特区政府提交修订建议,惟时任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主动向立法会提出保留《公安条例》的动议辩论,该动议辩论被指与当时的民情背道而驰,最终仍获投票通过。

2000年时任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曾向立法会提出保留《公安条例》的动议辩论(资料图片/吴炜豪摄)
本会认为现行《公安条例》内有关处理公众集会及公众游行的条文,在保护个人言论自由与和平集会的权利以及保障社会大众的利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有关的条文有需要予以保留。”虽然动议辩论与当时的民情背道而驰,但议员仍获得通过。
时任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向立法会提出保留《公安条例》的议案

第三次在2002年,前特首董建华推行高官问责制,时任政制事务局局长孙明扬提出“本会支持主要官员问责制”的政府议案,李柱铭随即提出修订:“本会支持以民主普选政制为基础,并向立法会问责的主要官员问责制”,亦遭否决。

由政府向立法会提出议案的做法,目的是取得立法会“背书”。政府提无约束力动议,与提一般法案相同,只需获出席议员过半数支持便可通过,以建制派回归后在议会内的势力,政府的议案几近铁定可获通过。由于议案通过后,马上成为纪绿,且是用上整个立法会的名义,故可视为民意支持的基础,作为理据推行某项政策,以民意压泛民,是民意舆论战中的一招。

此外,林郑月娥重视一地两检这场“民意战”,主动向立法会就高铁一地两检提出无约束力议案,相信亦是吸取了西九故宫风波被批事前未有咨询公众,被民主派“有位可入”的教训。今次先以无约束议案取得立法会“背书”,才按常程序交由人大常委会审批,继而展开本地立法程序,“当加多一个保险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