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特首办前常秘:公众期待行政长官会以身作则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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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收受深圳东海花园一幢三层式物业的装修工程一案,控方今日传召前行政长官办公室常任秘书长刘焱出庭作供指,特首虽然不是行政会议成员、问责制高官、公务员,不受相关守则规范,但公众期望他作为政府领导,会遵守同样的原则规范,并向全体公务及政府官员身作则。

特首办前常务秘书刘焱称公众期望特首会遵守原则规范。(梁鹏威摄)

作家陶杰今早到庭听审

现年72岁的被告曾荫权,否认一项行政长收受利益罪名。他的弟弟曾荫荃、妹妹曾璟璇及名作家陶杰亦有到庭,今早支持曾荫权。

现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库务)刘焱,于2012年7月至2017月6月担任特首办常任秘书长。刘焱指,特首办秘书长是特首办的最高级公务员,负责日常管理及财务管理特首办行政工作、提供部门之间政策支持及处理特首利益申报等事,并确认曾荫权的委任文件、聘用合约,以及《政治和委任制官员守则》等,都强调须要避免利率冲突,以确保政府透明、公平及公正。

《基本法》列明特首必须廉洁奉公

刘焱指,根据《基本法》47条,特首在就任前须向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作利益申报,以及必须廉洁奉公,尽忠职守。刘焱表示,特首不是行会成员,毋须按照守则作每年的利益申报,只会邀请特首作申报,同样地特首亦不受《政治和委任制官员守则》规范,不过公众对高级官员避免利益冲突更日趋敏感,而提供申报记录目的确保政府诚信和公众对政府信心,让公众监察政府。

刘焱又透露,特首办另设私人秘书及新闻组,分别负责特首私人事务、以及陪同出席外地会议、和与传媒联络工作等。2012年2月22日特首办政府新闻组发出一份电邮,提供有关曾荫权私人旅游、租用涉案深圳物业回复资料,刘焱相信,这是新闻组同事直接向被告查问,而取得有关资料。根据记录,新闻组亦将相关政府回复资料,发送予传媒机构。

控方指曾荫权未有出席DBC数码电台的开台仪式。(梁鹏威摄)

曾荫权未有出席DBC开台仪式

另外代表控方的资深大律师郭栋明,今早读出同意案情指,2012年1月18日特首办收到数码广播有限公司(下称DBC,前称雄涛广播有限公司)的邀请,邀请曾荫权出席2012年2月27日7个频道的开台仪式,特首办之后回信予DBC的董事郑经瀚指,曾荫权答应出席仪式,可是当天曾荫权没有出席DBC的开台仪式。

现年72岁的被告曾荫权,否认一项行政长收受利益罪名。控罪指他于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担任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主席期间,作出倾向优待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后改名为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的诱因或报酬,而接受深一个位于深圳福田东海花园的三层式住宅物业的整修及装修工程。

案件编号: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