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岁男网友强奸16岁少妇被裁定罪成 被告有依靠妓女维生案底 

撰文: 陈雯慧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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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岁男网友以教打麻雀邀16岁初为人母的少妇到他寓所,后声称为少妇介绍工作再上他家时,涉嫌不理少妇月事来潮把她强奸,案件审讯多日,3男4女陪审团今(27日)一致裁定被告强奸罪成。控方揭被告有非礼及招揽援交女卖淫案底,而本案亦有多项加刑因素,故决定先为事主索取创伤报告,把案押后至10月31日判刑。

被告洪岩松被控强奸16岁女事主,案件在高等法院审理。(资料图片)

被告有非礼及依靠妓女维生等案底

法官李瀚良指本案有颇多加刑理由,被告除无戴安全套强奸16岁少女,更利用网上介绍散工作掩护物色对象,会在判刑前先索取女事主的心理创伤报告,押后至10月31日一并求情及判刑。

控方指被告1985年与跟随父母来港,1998年在理工大学毕业,曾经营手机配件生意和做中介为食肆介绍散工。被告曾有多项案底,包括1997年涉及一宗非礼案,以及做网上招揽援交女卖淫,2012年被判依靠他人卖淫维生等7罪罪成。

被告洪岩松,41岁,否认一项于2016年5月19日强奸女子X的罪名。现年17岁的女事主X,2014年圣诞节透过“friend搭friend”下,认识了现任丈夫。2015年4月当她仍是一名中四女生时,开始怀孕,当肚子越越大时,便决定辍学,并于案发前4个月注册结婚,不久后诞下一女。

声称可教女事主打麻雀

去年4月女事主在Facebook群组寻找散工,认识了被告,并称朋友托他介绍工作给女事主,直至5月18日,被告邀请女事主打麻雀,称可以教她打麻雀,又说“三缺一”希望女事主参加,女事主虽然不懂得打麻雀,仍答应赴约。

案发当天,被告譤请女事主到他的寓所,并教她如何在社交网站上复制求职者资料时,突从后抱住她,要求她做他的女友,更推她到床上,将她强奸。女事主指,当日正值她月事来潮,被告用一张毛巾垫在她臀部下。案发翌日, 她才可丈夫透露事件后才报警。

被告称疑欠付女事主800元被“屈”

被告否认强奸,反指他一心希望和女事主发展情侣关系,两人发生性关系时,女事主更表现主动,被告怀疑因他曾声称会给女事主1000元换手机,但他最终只付了200元,因而被事主“屈”他强奸。

案件编号:HCCC 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