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刚产子少女涉被奸案 被告形容向事主求爱情景如《铁达尼号》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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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网友涉嫌强奸刚为人母16岁少妇案续审,被告今(22日)于高院自辩,他否认强奸事主,更指案发当晚他主动向女事主求爱,女事主问他:“你钟意我,咁有咩表示?”当他答应给女事主助她换新手机,女事主即含蓄微笑,他则像电影《铁达尼号》般揽着女事主的腰,之后和她湿吻、做爱,又透露女事主有舌环,令他感觉“好得意”。他认为事主因他最终未有付她一千元才指控他强奸。

被告洪岩松被控强奸16岁女事主,案件在高等法院审理。(资料图片)

被告洪岩松,41岁,否认一项于2016年5月19日,在砵兰街一单位内强奸女事主X的控罪。控方案情指,女事主去年4个月结婚,婚后一个月即诞下一女,现与丈夫同住。

认为事主靓女斯文

被告在自辩时透露他从事手机批发,案发当天女事主到他的单位,他教女事主在facebook登兼职贴文,又称可为她介绍餐厅及甜品店兼职工作,他指女事主即将两手放在他的大腿上,摇着他大腿说:“你唔好呃我。”女事主之后又将手放在他手背,被告向她说:“你都几靓女,又斯文,你可唔可以做我女朋友?”被告又承诺会努力赚钱养她,又叫她减少打麻雀,叫女事主与他同居。

指事主戴脷环“好得意”

女事主即问:“你钟意我,有咩表示?”他回应:“你要咩,我买畀你。”女事主透露想换手机,但尚欠1000元差价,被告即答应,她即含蓄地微笑,被告形容当时像电影《铁达尼号》的情景,女事主倚在他胸前,他则揽着她的腰,两人湿吻起来,并说:“我觉得佢好主动,条脷郁来郁去,佢有脷环,好得意,我从未同有脷环嘅女仔kiss。”

被告续说,湿吻一会后,两人开始脱衣,女事主主动为他手淫,二人准备做爱时,女事主透露自己来经,担心弄脏他的床,要求被告放一条毛巾在床上。被告载上安全套,将阳具插入她的下体,他指女事主表现投入,“叫床叫得几好听”,令他很兴奋,大约于8至10分钟左右完事。

被告称忙打麻雀未回复女事主

女事主后称约了朋友到旺角食饭,被告则要去打麻雀,两人洗澡后各自离开,他亦继续发讯息予女事主。但5月21日凌晨,他不知道女事主已报警,还发讯息邀请女事主一齐饮酒,女事主回复时,他又忙着打麻雀,最终未有如约回复女事主。

认为与女事主是两情相悦

被告下午接受控方盘问强调,他和女事主不是“一夜情”,根据与女事主做爱表现,认为两人更是两情相悦,希望和她发展情侣关系,所以在和女事主于当日分手后,他再发讯息问女事主“受唔受沟”,更指时下少女对性开放,发生了“一夜情”后,未必等同会和男性发展感情,法官即反驳:“你唔可以代表香港女仔咁讲,呢个系唔系你个人经验?”被告即回答不是,法官提醒被告既然他不是专家,不可以在法庭说这样说话。

认为事主觉他“𡁻完松”

被告于2016年5月26日在寓所外被捕,在被捕后才知女事主在5月20日晚上报警,被告在盘问时指,他曾细心想过,为何女事主会“屈佢强奸”,相信案发当天5月19日只给了女事主200元,让她与朋友吃饭,而没有答应给她1000元换手机,令女事主嬲怒,“屈我𡁻完松”,将1000元当作援交费。

案件周一续审。

案件编号: HCCC 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