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刚产子少女Facebook揾工 男网友称介绍工作涉强奸
16岁已婚生子的少女透过Facebook群组找散工,一名中年男子借机联络她,邀她打麻雀,首次见面翌日男子即带少女回家,请求对方做他的女朋友,表白失败后疑将少女强奸。中年男子否认强奸罪,案件今(14日)开审,女事主在录影会面中称被告不是她的朋友,被强奸时她没有勇气逃走,事后亦不敢立即报警,因为她当时未成年,怕惊动家人和丈夫。
被告洪岩松,41岁,报称无业。女事主在录影会面中,则指他经营买卖手机壳的生意。他被控于去年5月19日在香港强奸女子X。17岁的女事主X,案发时仅16岁,刚达到注册年龄已经结婚,当时育有一名3个月大的婴孩。
控方的开案陈词指,女事主去年4月在Facebook群组寻找散工,之后被告联络她,称朋友托他介绍工作给女事主,问女事主“靓唔靓?”女事主反问被告是甚么工作,被告却没有回复。直至5月18日,被告邀请女事主打麻雀,称可以教她打麻雀,又说“三缺一”希望女事主参加,女事主虽然不懂得打麻雀,仍答应赴约。
“月事来潮被告垫毛巾强奸”
第一次见面后翌日,被告主动约女事主吃晚饭和喝酒,女事主称已经约了朋友唱卡拉OK,但可以带被告一同唱K,二人最终在太子集合。被告称时间尚早,邀请女事主到他的寓所消磨时间。女事主上门后,被告起初教她如何从Facebook复制求职者的资料,但突然从后抱住她,要求她做自己的女朋友。
女事主即拒绝说:“唔好玩啦”,被告却把她推到床上,跪坐在她身上脱去她的上衣,将她强奸。女事主在录影会面向警察忆述强奸经过,称被告没有戴安全套强奸她,她曾反抗和喊痛,被告反而“殊”她,叫她不要大声叫喊,又把她的手按在床上。当时女事主月事来潮,被告用一张毛巾垫在她臀部下。
女事主称当时没有勇气跑出去求救,因为她衣衫不整,又担心被告会追着她。案发翌日,她才向丈夫透露事件。她解释,因为案发时她才16岁,怕会惊动家人和丈夫,不知他们怎样看待自己,所以不敢即时报警。
案件编号:HCCC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