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舔女儿私处 22年后碰面女报警灭亲  兽父非礼罪成判囚32个月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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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衣厂车间领班先后以检查身体及惩罚为名,非礼由内地来港定居亲女,自12岁起侵犯直至19岁,包括强行脱去她的裤子查看下体,又要她触摸他勃起的下体。女儿最终离家出走,与父不相往来逾20年。直至在弟弟婚礼重聚,女事主忆起伤心往事,决定报警。
领班经审讯后裁定4项非礼罪成,今(18日)于区域法院被裁囚2年8个月。

(资料图片)

现时任职保安员的72岁被告于1986年至1992年期间,四度非礼女子X。

法官判刑时指,近年传媒为这些罪行有较多宣传,并鼓励受害人报案。本案发生于1991年前,案中被告为受害人X的父亲,X现年已40多岁,至今仍不断受此事困扰,并影响X的社交,虽没有患上创伤后遗症,但她仍不时感挣扎。

辩方求情指被告重犯机会低,对X影响不大,而且年纪大才有此定罪,亦对被告的另一段婚姻有所影响。

17岁少女被生父非礼及遭母亲袭击。

女事主X早前在屏风后作供,指她于1983年随母来港与被告团聚。1985年某日,年仅12岁的她放学回家,正在碌架床上格休息的被告叫她上去“倾下学业状况”,其间被告脱裤并“捉住我只手揸佢下体”,轻描淡写谓:“呢度就系生你出嚟嘅地方。”

同年9月某日下午,被告声言要惩罚她“用多咗零用钱”,命令她“除低条裤趴响佢上面”,其间“下体掂到下体”。她大惊避开。被告大怒骂她“正衰女”,又掌掴及拳打她。

女事主拒绝父亲要求“下体掂到下体” 被骂“正衰女”

及至X14岁时,被告某日要求X替他刮沙,被告突称要为X检查,“睇下发育正唔正常”,之后要X“好似妇科检查咁,张开只脚”,X称被告期后用手撑开其阴唇,并摸其阴核数下,又用手指摸其阴道。X尝试挣扎但不成功,被告之后更用舌头舔X的阴道。X曾向被告称:“啲口水“乌糟”,惟被告却称:“啲口水可消毒”。X之后哭著穿回裤子并告诉母亲,但母亲不为所动。

1992年底,19岁的X已投身社会。某天被告不满X与友人外出踏单车前未有通知他,指她“唔知识咗啲咩男仔,要检查”,强行脱去她的裤。X离家出走并向社工投诉。

直到2014年弟弟结婚,父女在婚宴碰头。2016年2月她终鼓起勇气报警。

案件编号:DCCC113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