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受访观众对植入式广告不反感 通讯局:条例有放宽空间

撰文: 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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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视两年前的《万千星辉颁奖典礼》,安排艺人吃炸鸡的一幕,令大众啧啧称奇,引起社会热议植入式广告的尺度。通讯事务管理局今(4日)公布,因本地免费电视节目中的植入式广告,及本地电视市场形势在新免费电视持牌机构加入后改变,早前作意见调查,发现观众普遍对免费电视中出现植入式广告不觉反感,当中41.9%受访者表示接受植入式广告,仅13.8%指不接受。通讯局认为,现行规管免费电视植入式广告的法例有放宽空间,以提升免费电视服务的竞争力。

通讯局收集公众对植入式广告的取态和意见,发现观众普遍对免费电视中出现植入式广告不觉反感。图为无线电视在节目中,安排艺人吃炸鸡。(资料图片)

通讯局于去年5月,就海外规管免费电视服务的植入式广告展开研究,并在今年2月中至6月底期间在本港作意见调查,及收集公众意见。研究结果显示,现时香港规管植入式广告的基本原则,与海外主要地区所采用的原则大致相若,均要求广告与节目必须明确分开,并对植入式广告有所规范,包括规定某些类型的节目不能植入广告,及不能在节目中直接推销产品和服务,及避免影响节目的完整性和观赏乐趣。

观众普遍对植入式广告不反感

调查访问 1,666 名 15 岁或以上人士,整体回应率为 70%,当中 1,528 名受访者在受访前一个月内曾收看免费电视。 结果发现,分别有63.8%及71.8%的观众认为,在黄金时段及非黄金时段内播放的广告数量适中。而观众普遍对免费电视中出现植入式广告不觉反感,41.9%受访者表示接受或非常接受植入式广告,39.4%的接受程度为普通,13.8%则指不接受或非常不接受。

通讯局认为,有理据检讨现时守则中规管植入式广告的相关条文,并在可行和适当情况下,放宽相关规定及限制。(资料图片)

调查又指,大部分观众认为,可接受资讯娱乐及生活化的节目内出现植入式广告,但不接受在新闻和时事等较严肃节目中出现。

半数人认为需规管植入式广告

对于植入式广告的接受程度,观众主要关注其表达手法是否自然、出现的频密程度、及时间长短和会否影响观赏趣味等因素。随着近年新媒体相继出现,超过半数、56.6%观众表示接受免费电视台,在节目内增加植入式广告,以增加收入。同时,有逾半数 、51.%观众认为,有需要对植入式广告施加限制。但普遍意见认为,有需要规管免费电视节目中的植入式广告,但现行规管的尺度可放宽。

调查发现,观众可接受资讯娱乐及生活化的节目内出现植入式广告,但不接受在新闻和时事等较严肃节目中出现。(资料图片)

创意产业及媒体业界亦向通讯局反映,现时有关植入式广告的规管条文不够清晰,令持牌机构难以捉摸,亦窒碍了创作,难满足广告客户需求。亦有意见表示,除非外购节目可获豁免, 否则应采用原则性的规管要求,而非订立仔细的规条,因播放外购节目时遵守限制等规定,会有一定困难。不过,大部分业界者认为,应放宽现时对植入式广告的规管,以促进创意产业的发展。

通讯局指,经考虑研究及调查的结果后,认为有理据就业务守则中规管间接宣传和产品/服务赞助(即植入式广告)的相关条文,展开检讨,务求在可行和适当情况下,放宽相关的规定及限制。局方亦会邀请有关持牌机构参与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