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市民投诉商台、新城Uber广告涉误导 通讯局裁定投诉成立
撰文: 黄静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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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事务管理局接获11名市民投诉指,商业电台及新城电台于去年5月至9月期间,播放多个Uber广告,鼓励巿民成为Uber司机以及使用服务,惟未有提及无牌载客取酬的法律风险,涉及误导成分,通讯局经调查后裁定投诉成立,并分别对商台及新城发出警告及强烈劝谕。
裁决指商台播出的四个版本广告,内容鼓励驾驶者成为Uber司机,以赚取额外收入。通讯局指出,其表达手法涉误导听众,以为无须取得出租汽车许可证或备有第三者风险保险,便可合法提供服务,违反《电台广告守则》,故对商台发出警告。
至于新城电台播放的广告中,声称司机及乘客受环球保险保障,通讯局认为可能造成误导,持牌人应有充分理由怀疑广告内客的真确性,因此裁定投诉成立,发出强烈劝谕,要求严格遵守《电台广告守则》。
此外,通讯局裁定商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及《光明顶》,有节目主持在上述节目中评论当时的候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所面对的困难,该名主持认为候任行政长官须尊重前任行政长官及她的主要支持者,并以“江湖”规矩作比喻。
裁决指黑社会术语未为大众普遍接纳,使用该术语既非必要,亦非基于节目的编辑需要,因此裁定投诉成立并发出劝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