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人父涉住所强奸情妇案开审 主控:被告儿子当时在客厅熟睡
已婚并已为人父的售货员,与21岁女子发展婚外情,二人去年分手后,男方声称会丢掉前女友深爱的小猫,引她上自己屋企,趁4岁儿子在客厅熟睡,将前女友推入睡房在床上强奸。女事主上门前已起疑心,偷偷录音,但强奸发生后被男方发现,他激动下持刀威胁,称要与女事主同归于尽。售货员否认强奸和刑恐两罪,案件今(24日)于高院开审。控方指,被告在睡房强行脱去女事主的衣衫,按住她的手,用膝盖顶开她的双腿,没有戴安全套下强奸她并射精。
被告梁至威,32岁,报称任职鞋店售货员。他被控于去年5月16日在香港强奸及刑事恐吓21岁女事主,令女事主受惊。
被告常怀疑事主另有男友
主控官开案陈词透露,被告与女事主在2014年结识,当时被告已结婚并育有一名年幼儿子,但二人仍发展婚外情。被告其后怀疑女事主另有男朋友,经常争吵,二人终在去年4月分手,但被告仍不时打电话给女事主。
以丢掉小猫为由要胁事主上门
案发当日,被告再度致电女事主,称要把她深爱的小猫丢掉,女事主唯有答应到被告家接走小猫。但上门前,女事主怀疑被告叫她上门的动机,偷偷开启手机的录音功能,把手机放在手袋内录音。
到被告家后,他的4岁幼子正在客厅熟睡,他立即把女事主推入睡房,将门反锁,再强行推她上床。被告再脱掉女事主的衫裤和内衣,按住她的双手,用膝盖顶开她的双腿,强奸她并一直抽插至射精。女事主当时不断反抗,但无力甩开被告,被告期间再强吻她的胸。
事主偷偷用手机录音
事后被告发现女事主用手机偷偷录音,夺过手袋后,将录音按停,又质问女事主为何与其他男人上床。被告一时激动,更拿出利刀,威胁要与女事主同归于尽,女事主为免刺激他,不发一言,被告其后慢慢冷静下来。
女事主事隔近一个月后才报警,报警前的一段日子,被告仍不时发短讯给她,甚至到她的公司找她,又陪她上深圳。控方指女事主手机的录音,将成为呈堂证物之一,虽然录到她挣扎的叫声,但没有录到被告恐吓她的话语,因为当时被告已夺走手机停止录音。
下午续审将传召女事主作供。
案件编号:HCCC1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