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盘工强奸亲女囚10年半 母只担心失经济支柱 官斥漠视女儿福祉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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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盘工人带子女返乡探亲,与子女同床而睡时,于12岁儿子身旁,强奸年仅13岁的亲女,回港后,再多次在家侵犯女儿。女儿曾向母亲透露,但母亲无施予援手。女儿向朋友倾诉时,被女途人听到并助报警。兽父早前承认强奸、非礼及企图强奸等四项罪名,高院暂委法官陈广池判刑时,直斥被告何以能在熟睡儿子身旁做出性侵女儿的恶行,又批评被告妻子只关注被告入狱顿失经济支柱,多过女儿的福祉,决定重囚兽父入狱10年半。

证人在庭上作供,是否有特权不受诽谤追究?上诉庭今指不受免责保障。图为高等法院(资料图片)

被告,39岁,2000年与妻子结婚,分别于2001年及2002年诞下受害女儿X及儿子,2003年被告来港定居,任地盘工人,妻子、女儿及儿子则于2009年来港定居,一同居于土瓜湾寓所内。

未能处理婚姻关系至性欲不满足

陈官判刑时透露,被告心理报告显示他性格内向,未能处理亲密及婚姻关系,以致性欲得不到满足,在未能控制性欲下,侵犯亲生女儿,事发后曾企图自杀及自我伤害情况,需要进行心理治疗。

母拒信禁报警 女儿患创伤后遗症

女儿心理创伤报告显示,女儿因此事患上创伤后遗症,不能控制情绪,更对她情绪、自尊及人际关系有负面影响,需接受心理治疗。另外女儿于最后一次被侵犯后,因情绪爆发,和母亲发生冲突,更披露本案,但母亲却选择不信任女儿,以致女儿承受巨大压力,需向朋辈及社工倾诉,因母亲拒绝,她一直未有报警。

事主母担心失家中经济支柱

法官阅读过被告妻子求情信,批评妻子似乎着紧损失家中经济支柱,多过女儿福祉,只认为案件是一件羞耻事件,另外法官亦不明白被告何以在年仅12岁、熟睡儿子身旁,性侵犯自己亲生女儿;至于被告事后曾企图自杀及一时卤莽等求情,不足以构成减刑,这只是他不负责任的表现,决定重囚被告入狱10年半。

被告回乡探亲侵犯女儿

控方案情指,2014年3月底,被告与子女返内地汕尾探望祖父,妻子没同往。晚上三人同睡一床,就读小六、年仅13岁的女儿睡在中间,其间被告将女儿强奸。两个月后被告又在香港住所内抚摸及吻熟睡女儿的双乳,女儿痛极醒来,其间妻子返家,被告停手。翌晚被告强奸正熟睡的她。

女路人听见插嘴助报警

2016年10月某夜,被告入房企图强奸睡着的女儿,女儿一度背向他,但他仍以下体磨擦她的大腿,最终在床上射精。数日后女儿和同学在公园谈起受辱经过,一名路过的中年女子听见插嘴,并致电999报警。事件揭发后10天,被告由律师陪同往警署,警诫下保持缄默。

案件编号:HCCC16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