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公民广场案】罗冠聪DQ案后祸不单行 判囚令补选行人止步
2014年反新界东北发展案中13名社运人士早前被判非法集结罪成,前日再被改判监禁8至13个月不等。今日(17日)另一宗社运案件又再面临宣判,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主席罗冠聪及学联前秘书长周永康因2014年冲击公民广场,间接引爆“雨伞运动”,早前同因非法集结被判社会服务令及缓刑,但律政司随后上诉,今日裁决。
罗冠聪一个月前在DQ案中败诉,失去议员资格后祸不单行,如今再被判监禁8个月,意味他5年内不得参选,包括即将举行的立法会补选,“史上最年轻立法会议员”的从政路,更为崎岖。
2016年立法会选战中,年仅23岁的罗冠聪以近5万1千票当选,荣膺港岛的泛民票王之余,更成为立法会历来最年轻议员。然而首次参选就跻身立法会并不保证从此平步青云,罗冠聪去年10月于立法会宣誓时,把誓词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字变调,并在宣誓后加入“权力归于人民,暴政必亡,民主自决,抗争到底”,因而卷入宣誓风波。罗被政府入禀司法覆核挑战议员资格,最终于上月被裁定宣誓无效、失去议席。
就读岭南大学文化研究系的罗冠聪,在2014年雨伞运动冒起,他当时是学联常委,有份与时任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等官员“世纪对话”,但无法扭转伞运或政改乾坤。雨伞运动后,他以37票当选学联秘书长,被质疑是在“小圈子选举”中获胜,被谑称为“罗三七”,更经历多间成员院校相继退出学联的重挫。
然而,罗冠聪在2016年与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等人筹组政党“香港众志”,剑指立法会香港岛选区议席,最终高票当选。惟2014年9月冲击公民广场而被控“煽动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的阴霾,一直笼罩著这位最年轻议员,他虽在2016年8月仅被判处社会服务令,但律政司随后不服刑期上诉。
同时,罗冠聪亦被宣誓风波牵连,于今年7月14日与其他四名泛民立法会议员被法庭裁定失去议席。他曾表示政府可以DQ他的议员资格,但无法DQ市民支持,又强调过去9个议会工作揭露政府不义,未来亦会继续与市民并肩作战。
“反东北发展案”各人被重判监禁8至13个月,“公民广场案”罗冠聪今次亦被判囚8个月,罗冠聪在未来一段时间看来无法“继续与市民并肩作战”。他上星期已表示对裁决极不乐观,并停止一切在本周四或之后的邀约。判刑前夕,要将两只爱猫托付给女友照顾,可见他早料到难逃一劫,将身陷囹圄。
是次重判更对罗冠聪施以更大的“紧箍咒”,根据立法会条例,被判处逾3个月而不得选择以罚款代替的监禁(不论是否获得缓刑),在被定罪后的5年内不得参选。港岛意味罗冠聪即使获释,未来5年参选已行人止步,从政路遇上更大制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