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健华就赔偿女院友83.6万求准上诉 指一个性侵动作都无拍到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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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桥之家前院长张健华被指性侵智障女院友,去年被裁定须向事主家人赔偿83.6万元。张不服裁决,申请上诉许可及暂缓执行赔偿,案件今(24日)在高等法院提讯,张陈词称,闭路电视片“一个性侵动作都冇”,认为指控太重及处罚太高,他承受不起,扬言一定要上诉。法官黄若峰称会于3个月内下裁决。

女事主无法出庭张获撤控

原告(下称:事主)由其母亲代为入禀。张被指于2014年在院舍内性侵中度智障女事主,因女事主无法出庭作供,张最后获撤控。女事主家人其后入禀区院向张及康桥之家民事索偿,被裁定胜诉,张及康桥之家需赔119万,张须承担七成赔偿,即约83.6万元。

张健华就被下令赔偿智障女院友案申请上诉许可,并称闭路电影都无拍到性侵动作。(陈晓欣摄)

张指事主完全没有不开心

张今自行陈词指,事主完全没有不开心或抑郁病征,认为判决书写了创伤够大才会影响创伤性后遗症,故没可能发生任何问题。

指闭路电视片未拍到任何性侵动作

张又指,原审在裁决中没有引用涉案动作证实指控,又指闭路电视影片未有显示到任何侵动作,认为指控太严重,罚金太高,一定要继续上诉。原告方采纳书面陈词,并无其他补充。

女事主康复无期需全天候照顾

原审区院法官黄若峰早前的判词指,考虑到女事主案发后患创伤后遗症及精神分裂,康复无期,终生要接受治疗且需全天候照顾,下令张及康桥之家需赔119万。

案件编号:DCPI 64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