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机场三跑时任管工 涉向3工人索1.6万贿款 一人拒付被炒

撰文: 任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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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2日)落案起诉机场三跑项目分判商一名时任管工,涉嫌向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的3名扎铁工人,索取及收受贿款共逾16,000元,以协助对方继续获聘,并获安排超时工作以赚取“加班工资”。

不过,廉署调查发现,涉案工人因担心被告会辞退他们,故不情愿地向其支付贿款。其中一名工人更因拒绝付3,000元贿款,遭当场解雇。被告被控4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7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获廉署准予保释,待下周一(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

廉政公署起诉机场三跑项目分判商一名时任管工,涉嫌向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的3名扎铁工人,索取及收受贿款共逾16,000元。(资料图片)

高俊彦(31岁),为浩洲(唐氏)工程有限公司时任管工,被控4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7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时任管工涉每日向3扎铁工索贿款或茶钱

案发时,浩洲工程为三跑项目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的分判商,高俊彦为浩洲工程管工,负责带领及指派一班扎铁工人工作。

被告涉嫌于2022年4月至2023年2月期间,分别向3名扎铁工索取每个工作天100元的贿款或不定金额的茶钱,以协助三人继续受雇于浩洲工程。期间,被告涉嫌向三人收取贿款共7,300元。

现场为机场二号客运大楼地盘。(资料图片)

此外,被告又涉嫌向其中一名扎铁工收取贿款6,000元,以安排对方超时工作,从而赚取“加班工资”。廉署指,工人如须超时工作,时薪会较平常高出1.5倍至两倍,而浩洲工程亦禁止员工就其业务向他人索取或接受利益。

廉署调查揭工人忧失业被迫付贿款 一工人拒付款当场被炒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涉案工人担心被告会辞退他们,因此不情愿地向被告支付贿款。其中一名工人其后因拒绝支付被告索取的3,000元贿款,遭当场解雇。

浩洲工程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下周一(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