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一名前高级入境事务助理员 涉瞒欠债申请预支逾13万薪金

撰文: 赖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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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早前起诉一名前入境处高级入境事务助理员,指控他违反《防止贿赂条例》,11年内先后4次瞒报欠债,向部门申请预支共逾13万元薪金。被告今日(2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案件押后至本月23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期间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廉政公署早前起诉一名前入境处高级入境事务助理员,指控他违反《防止贿赂条例》。(资料图片)

被告52岁陈永高,原是入境处高级入境事务助理员。他今日认4项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他另外五项相类罪名,则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被告今日(2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该被告在2009年至2020年间,先后4次申请预支薪金,并申请表格上报称没有欠下任何财务机构的债项。他每次申请预支的金额由约28,000元至40,000元不等,共涉及逾13万元。惟联署调查发现,被告当时拖欠多间务机构债项,金额由逾28万元至逾36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