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桥之家因张健华性侵事件需赔偿 事主家属求将康桥护理公司清盘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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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桥之家前院长张健华,被指在院舍内性侵中度智障女院友,但因女院友无法出庭作供获撤控。女院友的母亲事后提出民事索偿,区域法院法官2024年3年裁定张及营办“康桥之家”的康桥护理服务公司,需赔约119万,其中康桥护理服务公司需支付约35万元。女院友昨(19日)由母亲代表入禀高等法院,向康桥护理服务公司提出清盘呈请。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显示,案件排期于明年2月26日聆讯。

呈请人为涉案女院友,她由母亲代为入禀,向康桥护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清盘呈请。

“康桥之家”事件令社会关注弱势人士的安全与权利。(资料图片)
张健华虽在性侵事件获撤控,但在事主家属的民事索偿案中败诉,并需赔偿83万元。(资料图片)
电影《白日之下》是以张健华管理康桥之家的情况作题材。(《白日之下》电影剧照)

区院早前判张及康桥需赔偿

女院友的母亲曾代表女儿入禀,向张健华、康桥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及智友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民事索偿。其中智友在审讯过程中与女院友的代表达成和解。

区院法官于本年3月裁定代女院友一方胜诉,又因女院友康复无期,终生要接受治疗,且需全天候照顾,下令张及康桥护理服务有限公司需赔约119.4万。张须付七成赔偿,即约83.6万元;康桥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则需支付三成赔偿,约35.8万元。法官在判辞指,张在案发时曾性侵女院友,康桥护理明显违反管托责任。

案件编号:HCCW71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