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疑酒醉下被奸 被告称与母妹同住 友人感放心把事主交其手中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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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女学生参加酒吧派对后醉倒街头,致电叫一名男性朋友送她回家,另一名也认识女生的男子到场协助,他并自称与母亲及胞妹同住,男友人便放心让该来协助的男子把女生带回家,惟女生被带到该男子家后疑遭强奸。该男子否认指控,案件今(2日)于高等法院开审。控方开案陈词指,女事主与被告纯属朋友,她醒来发现被告在其身上并正与她性交,但她没力气挣扎和呼叫,事后才独自离开。
被告陈驰强(26岁)被控于2021年10月8日,在青衣长宏邨某单位强奸女子X。
X酒醉至说不出其位置
控方开案陈词指,被告与女事主X相识3至4年,两人纯属朋友,间中会一起喝酒和吃饭。事发前一晚,被告在酒吧举派对,X与男友人Z获邀赴会。X当晚喝了酒,再到另一间酒吧。至凌晨3时许,Z收到X来电称她想Z送她回家,但X醉至说不出其位置。Z之后收到另一通电话后知道X的位置,但Z见X呕吐且不能对答。被告其后亦到场,便与Z一同乘出租车送X回家。
被告借手推车推X上楼
在出租车上,被告叫司机前往其青衣住址,又对Z说他与母亲胞妹同住,Z便放心。被告下车后向保安借来一架手推车,与Z合力推X上楼,Z觉得X的醉态特别,期间拍下照片。
X回家告知同居男友被搞
翌日,X在被告家中醒来,发现自己全身赤裸,见到被告在她身上,同时感觉被告正与她性交令她感到痛楚,但她没有力气挣扎,亦未能呼叫。被告扶X上厕所后,X穿着被告借给她的恤衫自行离开。X回家后向同居男友投诉她在不清醒时遭被告“搞”,事件报警处理。
控方指X与被告只是普通朋友
控方指,将依赖X与被告的WhatApp对话,显示二人纯属普通朋友,另会播放被告住所大堂及电梯的闭路电视片段。
案件编号:HCCC24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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