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管局女高层庄慧敏与夫AEON偷逾千元食物 上诉失败维持原判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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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管局女高层庄慧敏与其骨科医生丈夫,涉嫌在黄埔花园Aeon偷取刺身等1600元食物,在裁判法院被裁定偷窃罪成,遭罚款5千元。两人早前就定罪提上诉,指被调查警员误导,才作出招认。高等法院暂委法官姚勋智今(21日)颁判辞,驳回他们的上诉,维持原判。

女被告庄慧敏是医院管理局总行政经理(感染及应急事务)。(资料图片)
庄慧敏(左)过往有与张竹君一同出席疫情记者会。(张浩维摄)
被告庄慧敏(前)及赵正宇(后)盗窃罪成,各被罚款5千元。(凌子淇摄)
男被告赵名宇是骨科医生。(欧嘉乐摄)

两名上诉人:赵名宇,47岁,骨科医生,及庄慧敏,48岁,报称医生,庄案发时任医管局总行政经理,庄亦曾出席疫情期间的记者会。他们被指于2022年4月23日,在黄埔花园青桦苑永旺(香港)百货有限公司,偷窃1个西瓜、1个蜜瓜、2包布丁、2包蓝莓、2包刺身、1包寿司和1包鸡,总值1,632.8元。两人去年4月被裁定盗窃罪成,被判罚款5千元。

官称反复看录影不觉两人被误导

上诉方早前陈词指,两名上诉人遭警员误导,向他们称“无嘟就系偷”。惟“无嘟就系偷”是错误观念,他们因此是在非自愿下作出招认。惟法官指,涉案警员否认说过“无嘟就系偷”等,超市保安亦对此类说话没有印象。法官又指,即使有人说过此等说话,亦难以想像会误导两名上诉人在警诫下招认涉案物品“偷嚟自己食”,并在录影会面中确认他们的招认。法官反复观看两人的录影会面,看不出他们因误导而作出相关的回应。

同意原审认为两人有默契地共同偷窃

法官又指,两名上诉人攞放货品确实混乱,当中共有9件货品未付款,涉款1600元,其中单是海胆刺身已价值898元,有付款的货品只是价值697.4元。原审裁判官在裁决中,详细描述两名上诉人付款的过程,认为两人并非心不在焉,而是清楚哪些货物有否被自动付款机扫瞄,他们是有默契地共同偷窃。法官观看涉案片段,同意原审的分析。

法官认为本案的证据相当充分,原审的裁断正确,因此驳回上诉。

案件编号:HCMA22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