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乐居虐儿案 犯最多宗罪女被告判囚64月 官斥心肠歹毒
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院舍“童乐居”,2021年被揭发多宗虐儿事件,并有34名职员被控,其中12名早前承认及经审讯后被裁虐儿等罪成的被告,今(7日)在区域法院判刑,其中10人被判囚6个月至5年4月不等,另有两被告判社会服序。
法官王诗丽判刑时批评众被告邪恶横蛮,对幼童毫无同理心,视他们为玩物,犯案手法卑劣,不顾幼童感受,其中判刑最重的被告更涉49项虐儿罪名,直斥她心肠歹毒、横蛮无理,行为令人发指。
与其仿傚不如合力推翻歪风
王官判刑时指,辩方求情指童乐居资深员工亦对幼童用暴力,各被告受风气影响亦仿效;王官认为这非减刑理由,并指与其仿傚,不如以身作则,合众之力推翻歪风。
她又批评各被告破坏诚信,明知故犯,行为可耻,部分被告目睹幼童受袭,仍袖手旁观,行为麻木不仁,再者,童乐居的幼童年龄均在3岁或以下,他们因为父母无力照顾寄住院舍,被受虐待亦不懂得投诉,只能哑忍。虽然无证据显示有幼童留下伤势,但不能忽略幼童受伤风险,被告们的行为亦令他们感到惊吓和不安,甚至“有样学样”,日后以暴力解决问题。
12名被告为赵咏茜(46岁)、卓凯欣(25岁)、黄洁莹(26岁)、庄嘉宜(28岁)、李晓仪(28岁)、杨淑仪(36岁)、伍家颖(48岁)、周灵芝(31岁)、邓月媛(53岁)、梁晓彤(26岁)、梁善仪(53岁)及陈信兴(59岁),均为童乐居前职员,共被裁定逾140项虐儿等罪成,其中赵咏茜认了49项虐儿罪。
涉最多罪行被告总刑期5年4月
其中涉及最多控罪的被告赵咏茜,她在另一宗在独立案件已被判囚50月,王官准她在本案承认罪行的刑罚,部份与侗同期执行,赵的总刑期5年4个月;其余被告判刑:卓凯欣总刑期34个月、黄洁莹总刑期27个月、庄嘉宜总刑期为38个月;李晓仪另涉盗窃罪被判缓刑,须加囚2星期至总刑期34个月;杨淑仪判囚24月;伍家颖总刑期36个月;周灵芝总刑期22个月,邓月媛判囚6个月,梁晓彤判囚7个月。
另两被告陈信兴及梁善儿,各只涉及1项虐儿罪,同被判180小时社会服务令。
有被告涉逾百宗罪行
案情指,各被告在案发时均为童乐居工作,负责照顾在院舍内的儿童,她们大多曾推打或拍打院内的儿童,其中涉及最多控罪的被告赵咏茜,涉及罪行逾百次,她曾多次拍打不同幼童的头部,亦曾将男童向后推至其四肢着地,又曾扯女童头发及掌掴她。其他被告如庄嘉宜,曾脱下波鞋掷向两名男童,并搓揉其中一名男童的头。
有目睹幼童被波鞋掷仍发笑
两名被判社服令的被告陈信兴及梁善儿,陈曾有近距离目击其他被告虐儿,但没有制止,她并目睹庄嘉宜用波鞋掟儿童,陈没有行动之余,并站在原地发笑;梁善儿则目睹被告李晓仪用手指弹及打一名男童,梁亦拿起衣架指向男童,衣架并接触到男童嘴巴3下。两人均被判社会服务令180小时。
案件编号:DCCC846-853/2022、DCCC146-150、152、153、15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