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记分制|工会料首宗司机或惯犯 倡设机制准司机投诉乘客

撰文: 吴绰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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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记分制自本月22日实施后一星期,已有一名的士司因机违例被记10分,为最高分数罪行,涉滥收车费、兜客及没有将的士计程表设定于记录位置,已被法庭裁定干犯相关罪行。对于首案,汽车交通运输业总工会的士司机分会主任何志强认为,该名司机“可能是惯犯”,故乐意对他们加重刑罚,又指应停止“㓥客”司机的士驾照。

不过,他认为应强制安装车头摄录机,以了解沟通过程,对司机和乘客双方都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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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记分制实施了一星期,运输署表示,截至27日中午,已有一名的士司机被法庭裁定干犯相关罪行,分别为滥收车费、兜客及没有将的士计程表设定于记录位置。由于个案涉于一宗表列罪行,已被记最高分数罪行、即滥收车费,即被记10分。

汽车交通运输业总工会的士司机分会主任何志强今(30日)早接受电台访问,表示该名司机早前已犯相关罪行,因此制度实施不久就被记分。他认为涉事司机“可能是惯犯”,乐意对他们加重刑罚,又称山顶和尖沙咀常出现“㓥客”情况,应该停止这些司机的士牌。

不过,他表示的士司机一般并不赞同“的士记分制”,因为驾驶者本身已有记分制度。他形容香港是“投诉之都”,如遇兜路等问题争拗,只有乘客单方面投诉,有时“鸡同鸭讲”,司机无故被投诉,认为是不公平,希望双方都有投诉机制,“香港系一个投诉之都啦,应该双方都可以投诉,可以投诉返个乘客。”他建议,的士也应随巴士安装车头摄录机,从而知道沟通过程,对双方都公平。

运输署早前表示,就强制全港所有的士安装摄录系统,已启动可行性研究,今年内咨询的士业界, 务求凝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