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公务员申请居台遭拒 上诉称被迫签效忠声明 消息指已被停职

撰文: 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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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于房屋署任职的香港公务员于2022年随台湾配偶提出“依亲居留”遭拒,其后入禀当地法院提出上诉,强调职务与军事、党务、国安等具政治性机关没有任何关连,并表明不会辞去现职,平日续在港上班,周五至周日到台湾生活,相关上诉至今年7月终被驳回,判定原告对台“有国家忠诚度及危害国家安全疑虑”。

该公务员在上诉时称“所有公务员都被迫要签署效忠声明”,有消息指,涉事公务员在事件曝光后已被停职,面临进一步处分,政府电话簿已搜查不到当事人姓名。房屋署及公务员事务局不评论个别个案。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于7月4日的裁决,指当局驳回陈姓香港公务员的居留申请合理。图为法院部份判辞。(来源:台湾司法院裁决书系统)

上诉称职务与军事、党务、国安等没有任何关连

一名于房屋署任职的陈姓公务员,于2022年随台湾配偶提出“依亲居留”,但翌年遭到驳回。他不服当局决定提出诉讼,上诉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但7月再度被驳回。

法院于7月4日的裁决显示,原告称是“负责督导建造公营房屋地盘的土木工程、土力工程、探土工程,为地基结构工程和拆卸工程施工之技术人员”,强调职务与军事、党务、国安等具政治性机关没有任何关连,又称“所有公务员都被迫要签署效忠声明”。

原告又称,其台湾籍配偶在台担任公职,并已在当地置业。他入禀控告内政部,质疑辖下移民署在会同国安局及陆委会审查后,以“有国家忠诚度及危害国家安全疑虑”为由驳回其申请属于无理。

据指是原告配偶的网民发帖,不满台湾当局改回丈夫的居留申请。(网上截图)

台法院:原告表明不会辞去现职“危害国家安全甚巨”

法院指原告现仍任职香港政府公务员,并已签署效忠声明,且清楚表明未来不会辞去现职,因此判定原告对台“有国家忠诚度及危害国家安全疑虑”;判辞又称,由于原告拒绝辞去现职,如经核准在台居留,形同人在台湾却为香港政府异地办公,“危害国家安全甚巨”,即使其工作只是监督工程,且仅“周五入境台湾,周日回到香港”,但比较“非香港政府公务员”,原告有较高的可能性为中共从事内部渗透或情报工作。

裁决又称,原告仍可申请单次、多次入出境证,该证件亦可在医院、银行使用,可以解决原告家庭之困难,认为内政部否决原告之居留申请,并未对原告产生过多不利影响。

网上有怀疑是原告配偶的网民发帖,称即使上诉至台北高等法院,但结果还是一样。“被扣上你有国安问题、侵害台湾主权的大帽子驳回!”

有香港公务员申移居台湾被拒。(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政府电话簿已搜查不到当事人姓名

据了解,事件7月曝光后,港府得悉该名陈姓公务员全名,他已被停职,目前政府电话簿已搜查不到其姓名。由于他在聆讯中称“所有公务员都是被迫签署效忠政府的声明”,有“发假誓”之嫌。

一名于房屋署任职的香港公务员,于2022年随台籍配偶提出“依亲居留”遭拒。(资料图片)

公务员事务局:效忠香港政府是公务员一贯责任

公务员事务局回复指,不评论个别个案及任何相关言论,据《基本法》和《公务员守则》,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尽忠职守和对香港特区政府负责,是公务员的一贯责任,也是政府和社会对他们的一贯期望和要求,不论在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前或后,有关的期望和责任已然存在。

局方又指,现时所有在职的公务员和按非公务员聘用条款聘用的政府雇员,均已签署声明。受聘/获任命担任较高级职位,如部门首长的公务员,并须宣誓。

房屋署回复同样表示,不评论个别个案及任何相关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