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公务员申移居台湾被拒 法院:拒辞职且已宣誓恐“危害国安”
台湾当局近年不时被指收紧审港人的居留申请,近日一宗裁决显示,有香港公务员2022年底随台籍配偶提出“依亲居留”申请,但翌年遭到驳回。他不服当局决定提出诉讼,上诉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但7月再度被驳回。判辞提到,原告为香港政府公务员,已签署效忠香港政府声明,对台有“国家忠诚度及危害国家安全疑虑”。
原告:所有公务员都被迫签署效忠声明
法院于7月4日的裁决显示,陈姓原告任职香港公务员,“负责督导建造公营房屋地盘的土木工程、土力工程、探土工程,为地基结构工程和拆卸工程施工之技术人员”,强调职务与军事、党务、国安等具政治性机关没有任何关连,又称“所有公务员都被迫要签署效忠声明”。
原告又称,其台籍配偶在台担任公职,并已在当地置业。他入禀控告内政部,质疑辖下移民署在会同国安局及陆委会审查后,以“有国家忠诚度及危害国家安全疑虑”为由驳回其申请属于无理。
比非公务员有较高可能从事情报工作
不过,法院的判辞指出,“原告确有危害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之虞,并非无据”, 称原告现仍任职香港政府公务员,并已签署效忠声明,且清楚表明未来不会辞去现职。原告对台“有国家忠诚度及危害国家安全疑虑”。
判辞又称,由于原告拒绝辞去现职,如经核准在台居留,形同人在台湾却为香港政府异地办公,“危害国家安全甚钜”。
文中直指,原告基于“任职香港政府公务员”之利害关系,,不得不拥护支持中国共产党的各种作为。原告既签署效忠声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政府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即使其工作只是监督工程,且仅“周五入境台湾,周日回到香港”,但比较“非香港政府公务员”,原告有较高的可能性为中共从事内部渗透或情报工作。
判辞表明,若原告不辞去现职,当局基于风险控管,可作出“原告若不辞职不可居留”的决定,相关部门无必要在准许原告居留后,再花庞大人力、物力去监控原告的手机、电脑,查看原告有无国安疑虑。
裁决又称,原告仍可申请单次、多次入出境证,该证件亦可在医院、银行使用,可以解决原告家庭之困难,认为内政部否决原告之居留申请,并未对原告产生过多不利影响。
疑似配偶发帖:被扣上国安问题大帽子
网上有怀疑是原告配偶的网民发帖,称即使上诉至台北高等法院,但结果还是一样。“被扣上你有国安问题、侵害台湾主权的大帽子驳回!” 她又称,“如果你的配偶是特区公务员,就千万不要再试图去申请了,浪费钱、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