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印被指欠债53亿元 债主要求出售许于柯士甸道物业抵债

撰文: 刘安琪
出版:更新:

中国恒大集团被指欠债2.5万亿元,今年初被高院颁令清盘,恒大创办人许家印,早前被高院颁令,须向和信恒聚投资控股中心,偿还人民币逾53亿元债项,否则须要依据押记令出售其名下物业。和信恒聚今(26日)入禀高院,要求许交吉其位于尖沙咀柯士甸道于祥景楼一单位,并在法庭指示下,出售该物业以偿还部份债项。

原告为和信恒聚(深圳)投资控股中心(有限合伙),被告为许家印。

恒大创办人许家印,被指欠债被追53亿。
许家印创办的恒大集团,2024年初已被高院颁令清盘。

入禀状指,高等法院早前就一宗建筑及仲裁案件,命令被告须在限期内向原告偿还人民币约53.18亿元及9100元押记令申请费用。否则,被告拥有的尖沙咀柯士甸道144号祥景楼6楼A室物业须依照押记令被押记。

《香港01》发现恒大创办人许家印在香港刚开始发迹时来港购买的尖沙咀300多呎洋楼单位被钉契讨债。(梁祖饶摄)
许家印于2000年曾报住的祥景楼中层A室,属两房一厅设计。(网上图片)
《香港01》发现恒大创办人许家印在香港刚开始发迹时来港购买的尖沙咀300多呎洋楼单位被钉契讨债。(梁祖饶摄)

原告现要求法庭颁令,被告须立即交出该空置物业予原告管有,并在法庭指示下出售,或由原告委任适当的房地产代理或拍卖人作私下交易或公开拍卖。而该单位一经售出,被告须签署转让契约,将该物业或被告在其中的权益转让其买方名下。若被告违反命令,法庭刚可委任合适人士代表被告签订转让契约等,该物业的按揭净销售收益余额应支付予原告作部份偿还。

案件编号:HCMP 1084/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