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黄振强投诉警威吓:信唔信831有死人掟晒上挪亚方舟

撰文: 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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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小队”及另一激进派组织串谋杀警案,今(18日)在高院续审,控方继续传召曾参与调查的警员作供,其中一名女警称,曾处理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称遭警方殴打及威吓的投诉,她之后有撰写报告,该报告提及黄不但称遭警掌掴及关灯殴打,更有警员威吓他说:“信唔信831有死人?掟晒上挪亚方舟﹗掟埋你上去啊!……”但该女警称,黄已同意暂缓对警的投诉直至案件完结。

黄振强称,被捕后遭警员武力对待,包括以手拍打脸部。

指警曾威吓信唔信831有死人

警长何悦宁(音译)作供时确认,她曾于2019年12月17日到荔枝角拘留所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会面,处理黄称被捕时被警殴打的投诉,根据她撰写的报告,黄称他当时一个人在房间的床上,5名便衣警突强行闯入,并替黄锁上手扣,要他供出藏枪地点,黄没回应并被掌掴左脸4至5下,又遭另两警员威吓称:“你信唔信831有死人?掟晒上挪亚方舟!掟埋你上去啊!可以送你返大陆!你大陆仔丫嘛,你大陆系咪有亲戚啊!”

关灯被殴 再亮灯见警手持伸缩警棍

报告续指,黄当时十分惊谎,但没有说出藏枪地址,之后有人关上房间的灯,黄感到大脾和臀部遭硬物袭击,房间的灯光再次亮起时,黄见其中一名警员手持伸缩警棍,估计有人在打他。黄因害怕解锁他的两部手机,并供他警员检视。何透露黄已同意将暂缓这投诉至刑事案件结束。

多名警员均承认曾到荔枝角拘留所见黄振强。(资料图片)

另一警认见黄25分钟录21页口供

侦缉警员卢博文则称,他2023年隶属财富情报及调查科的财富调查组,同年3月17日曾到荔枝角收押见黄振强,以起诉黄筹集资金的控罪。同年9月20日,卢再到收押所为黄录口供,历时25分钟。卢将准备问的问题写在笔记本上。卢说该些草稿没有规定要储存,他惯常处理录口供程序时,都会带纸笔作纪录,直到案件完结后销毁。

相关笔记已销毁

辩方指卢当日仅见了黄25分钟,便草拟出21页的证人口供,质疑25分钟内“无可能讲到咁多野”。卢指黄口供涉及的人数不多,且他有在另一张口供纸上用点列方式作笔纪,该笔记已销毁。

辩方另指,卢与另一组的同僚在相关文件纪录中,均曾称在同日与黄见面,两者纪录的时间有重叠,质疑有人记录错误。卢称他无法为他人解释纪录,但他的纪录无误。

军械专家指吴及苏手枪属同一型号

隶属军械法证科专家证人李启辉作供,确认在吴智鸿家中检取的手枪,其型号为P80,与拘捕苏纬轩时检获的手枪外形相似,使用的子弹口径亦一样,惟不能确认该枪是否属于原装枪。另上述两支手枪与在彭军壕藏在摩星岭桥底的手枪,三支枪的板机右上方均印有“P20”的字眼。

未在李家田斜孭袋发现射击残留物

提及被告李家田在录影会面透露曾用以存放手枪的绿色斜孭袋,李确认他曾检验该袋,但未发现有射击残留物。控方问,曾射击过的枪放入袋后,是否就必然能在袋内验出射击残留物。李回答称,与射击过的手枪直接接触的袋,验出射击残留物的机会很大。但由于该袋有一定面积,验不出残留物有机会只是抽样检验时未能抽中,并不代表一定没有残留物。

(由右至左,惩教员除外)被告赖振邦(无眼镜)、张铭裕、许湛荣、严文谦、张俊富(无眼镜,细头)、李家田。
(由左至右, 不计惩教员)女被告刘佩凝、张俊富(无眼镜,打呔)、李家田、许湛荣及严文谦。

被告依次为张俊富(23岁)、张铭裕(21岁)、严文谦(22岁)、李家田(25岁)、赖振邦(30岁)、许湛荣(25岁)及刘佩凝(24岁),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谋谋杀罪、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女被告刘佩凝被控一项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案件编号:HCCC164/2022, HCCC25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