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22个私人露营场地仅一成持牌 部份不包第3者责任保险

撰文: 何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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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香港流行豪华露营(glamping)的休闲活动,在新界或离岛的地区有不少私人露营场地,配备多项设施,供市民轻松享受露营的乐趣。消委会今日(17日)发表新一期《选择》月刊,搜集了本港22个私人露营场地资料,发现仅有一成持有宾馆(度假营)牌照或会社合格证明书,另外约4成场地怀疑违例发展“度假营”。

消委会搜集本港22个私人露营场地资料,发现仅有一成持有宾馆(度假营)牌照或会社合格证明书。(卢翊铭摄)

消委会搜集了22个声称提供露营服务的场地,并向相关政府部门了解土地用途及牌照事宜。研究发现,22个私人露营场地中,仅有一成持有宾馆(度假营)牌照或会社合格证明书,规划署表示,约四成场地怀疑违例发展“度假营”或需要继续跟进。

根据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的定义,“度假营(Holiday Camp)”是指建有房舍、小屋、遮蔽处或其他构筑物,提供予郊游或度假人士短暂居住作为消闲活动的地方,当中“遮蔽处”包括帐幕、露营车等。

根据法例,经营或管理无牌酒店或宾馆、以及有关单位的拥有人,均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万元及监禁3年。至于租住无牌酒店或宾馆的人士,则毋须负上法律责任。

部分“豪华露营”服务场地无购买第三者保险

消委会进一步研究7个提供“豪华露营”服务的场地,发现只有3个场地明确表示有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其中2个场地透露保额分别为1,000万元及5,000万元(后者持有宾馆牌照),另1个则未有透露保障金额;1个场地要求消费者签署免责声明,列明无权追究责任。

西园Glamping:观星圆拱屋(网页图片)

消委会指,若场地没有购买第三保,消费者一旦在营地遇上紧急情况或意外,未必能第一时间获得支援及保障。个别场地在特定时间有职员当值,但其余时间只能致电或以即时通讯软件寻求协助,入住者若遇上紧急情况,未必能第一时间获得支援。消委会促请场地经营者审视土地法规等问题,主动加强对入场人士的保障,政府可考虑为场地发牌,加强对消费者的保障。

消委会亦提醒消费者,为自身利益及安全著想,事前应向场地或相关政府部门查询,以选择符合法规及提供较佳保障的场地。

消委会2023年接获私营露营场地投诉3宗,今年首五月有1宗,去年同期则有3宗。2021和2022年分别有8和11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