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辩方指警曾向被告施水刑 又恐吓称:杀咗你都无问题
“屠龙小队”及另一激进派组织涉串谋杀警案,今(12日)在高院续审。负责拘捕被告李家田的警员杨立隆接受辩方盘问。辩方指李被捕时曾遭警员拳打脚踢,警员为追问手枪下落,更曾三度向李施以“水刑”,即用毛巾盖面后再在上面淋水,警员又称:“你知唔知依啲系恐怖分子,我而家喺度杀咗你都冇问题,就系出面揾棵树吊死你都得。”之后又将枪和子弹放到李手上,称可以此指控李抢枪并杀了他,又扬言:“同样嘅情况可以出现喺你阿妈身上。”杨对辩方说法一概否认。
李闻计划会开枪已打算不参加
李家田在录影会面称,“屠龙”成员于11月尾的饭聚中,“Healer(黄振强)”称计划于12月8日有一个针对警方的行动,他们小队负责透过堵路或破坏吸引警方到特定位置,之后就会有“鸿仔(吴智鸿)”一方的人开枪射杀警方。李听罢没有回应或反对,但他当时已没有打算依照计划行事,因为觉得涉及开枪很危险。
大行动前夕未到湾仔集合
及至12月7日,“Healer”在“屠龙”群组提醒队员明天要准备好,之后会再讲述计划细节。“Healer”之后又私下发讯息给李,称他租了一个睡觉的地方,著李当日先到湾位某地方集合。惟李最后没有出现,反而去了太子一酒吧饮酒,因为他不想参与12月8日的行动。
事后各队员更换名称无从联络
李续指,他于12月8日当日下午才睡醒,当时已有新闻指有人在湾仔被捕,最终涉案计划未有实行。杨问李后来有否再与“屠龙”队员联络。李回答称队员在此后已换了Telegram名称,李又没有各人的电话号码,故无从联络。
辩方指拘捕李前曾训示唔好打得咁紧要
辩方开始盘问侦缉警员杨立隆,杨确认他未有参与认罪证人黄振强和彭军壕的拘捕或相关行动。李家田被捕前,杨不知道黄振强曾到投诉警察课投诉遭殴打,亦未见到黄当时的伤势照片。代表李的大律师林芷莹问杨,在拘捕李家田行动前的训示,有没有人提及进行拘捕行动时:“打都唔好打得咁紧要。”杨表示没有。
李遭掌掴反追问枪在那
辩方指出,杨及其4名同僚当日进入李住所后,有警员将李双手反锁在身后,强迫李坐在电脑椅上并推入厕所。侦缉警署警长冯保罗(音译)在厕所内掌掴李的脸,问他手枪在何处。李反问什么枪时,冯说:“仲扮嘢,你系柠檬啊嘛...黄振强笃左你出嚟啦。”李之后继续遭杨等人殴打,冯又说:“我宜家想揾番支狗(枪)姐,因为宜家唔对数。”
两受水刑后李要求食烟
隔了一段时间,冯再回到洗手间,并问李说:“肯讲未啊,依家我地俾机会你。黄振强已经笃到你应一应,你讲咗出嚟就净系告你支枪,如果唔系你就大镬。”李未能回应而遭另一名警员两度施行“水刑”,即将毛巾盖在面上再淋水,并遭逼问:“肯唔肯讲?”李回应称想食烟获警员批准。
指冯曾恐吓揾棵树吊死你都得
冯其后再问手枪下落,李依然回复:“无啊,真系无。”警员再对李施行水刑,冯更恐吓说:“你知唔知依啲系恐怖分子,我而家喺度杀咗你都冇问题,就系出面揾棵树吊死你都得。”
警方在2019年12月8日一次行动中,检获大批军火。(详看下图)
曾把枪及子弹按在李手心
之后,冯和另一名警员分别将手枪和子弹按在李手心,并恐吓说:“依家支枪有你指模,我可以话你抢枪,喺度开枪啪咗你都伸得。”又说:“同样嘅情况可以出现喺你阿妈身上。”李便说手枪在“鸿仔”手上。杨对于以上说法一概表示不同意。
叫李跟警提供大纲录取会面纪录
辩方最后指,几名警员后来又教导李记住“扳机”及“上膛”等专用名词,向李展示多张照片,著他记住黄振强、吴智鸿等人的代号、全名等,要他根据警方提供的大纲录取会面纪录,杨同样否认。
被告依次为张俊富(23岁)、张铭裕(21岁)、严文谦(22岁)、李家田(25岁)、赖振邦(30岁)、许湛荣(25岁)及刘佩凝(24岁),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谋谋杀罪、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女被告刘佩凝被控一项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案件编号:HCCC164/2022, 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