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坑西邨2租户被指拒迁出 重建商求退28万赔偿 兼不获编配单位
撰文: 郭颢添
出版:更新:
即将进行重建工程的石峡尾大坑西邨,有两租户被指未依约迁出,遭负责兴建工程的公司兴诉,指两户主收取部份赔偿后未有依期交回单位,该公司因而入禀区域法院,要求法庭颁令两户主迁出,并要他们交还已收的赔偿金合共约28.1万元,并称待重建工程完成后,将不会为两住户重新编配单位。
原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平民屋宇),两名被告分别为李佩芳及李秀玲。
两被告于去年8月达成退租协议
入禀状指,李佩芳和李秀玲均为大坑西新邨的租户,两人分别居于民兴楼及民利楼。原告去年8月23日与李佩芳达成退租协议,李佩芳须在今年2月22日或之前迁出单位;另与李秀玲于去年8月25日达成协议,李秀玲需于今年2月24日或之前迁出。
两被告各已收取逾十万元赔偿
原告指,根据二人所签定的退租协议,两人均需在协议所定限期日或以前迁出,李佩芳可获赔偿83.8万,她已收取16.7万元;李秀玲则可获赔偿57万元,李秀玲亦已收取11.4万元。
+5
原告于今年二月发信给2人,提醒她们要交还单位,之后亦多次发信再提出要求,但她们仍未有迁出。
将不依照协议重新编配单位
原告因而要求法庭下令两人交还单位,并要她们把已收的16.7万及11.4万元交还,又要他们支付终止租约至今的租值补偿金。此外,由于两人违反协议,大坑西新邨重建工程完成后,原告将不会依照退租协议为2人重新编配单位。
案件编号:DCCJ 1749、1750/2024
大坑西邨重建︱98%住户接受安排 料“死线”延至最迟下月中清场大坑西邨重建|民间团队助清屋翻出宝贵回忆 见证居民无奈迁出大坑西邨重建︱平民屋宇收回8成单位 20户拒迁已启法律程序大坑西邨重建最迟3.15迁出 平民屋宇发传票予违约及逾期未搬租户大坑西邨最后时光|小店不舍独有邻里情 43年眼镜店老板:好徬徨大坑西邨重建|商舖租户搬迁限期延至明年2月底 9月至迁出日免租大坑西邨重建|91%租户接受重建 103户未回应 两成不符回迁资格大坑西邨重建|95%租户接受重建方案 551户将回迁 13户无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