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竞争法?】供应商要求擦胶卖贵1元 店主:扼杀市民买平货
近日有精品店在网上发帖,指其中一款擦胶因卖得太便宜,被供应商要求擡高零售价,否则拒绝来货。
店主接受《香港01》访问时慨叹:“赚到嘅钱,够我衣食住行就得。”没料到售价太便宜会被行家投诉及封杀。
“执笠仓”日前在facebook专页发帖,指店内售卖的擦胶被供应商要求擡高零售价,由3元改为4元。该店向供应商了解过后,才得知是行家投诉“执笠仓”定价太便宜,要求供应商向该店断货。该店最后表示,决定将擦胶加价至4元,但待货品清空后,不会再向该供应商取货,声称还有其他优质擦胶可供选择。不少网民都替“执笠仓”感不值,并指出供应商有可能触犯竞争法。
货品牌子控制定价,涉嫌违反竞争法,扼杀小商户自由定价权利,扼杀消费者买平货的机会,维护奸商牟取暴利。
供应商要求擡价非首次 “执笠仓”:无意赚到尽
《香港01》访问“执笠仓”老板娘苏小姐,她表示,自去年开始,不断有供应商要求该店依照其建议零售价,然后抛下一句“难来货畀你哋”。她解释,通常供应商担心小店售卖产品太便宜,就会令货品变“Cheap”(贬值),但通常该店都会与供应商商讨,尽量争取售卖平货的空间。
可是,近月供应商却提出擡高擦胶价钱的无理要求,甚至以断货要胁,令她决定不再哑忍公开事件。她指出,市面售卖擦胶的平均价约2.5至4元,该店则售卖3元,就被指是抢生意手段。但她强调,文具占该店总销售量只有5%,无意以本伤人,“赚到嘅钱,够我衣食住行就得”。
至于会否向政府部门投诉,她说仍在考虑。今次在网上公开事件,是希望大家都能关注小店生存的困难。苏小姐强调:“呢个年代仲有好多基层,租金、物价贵,所以我哋唔会赚到尽,为香港人做少少嘢!”
我愿意与顾客分享利润,这又有错?
律师:视乎零售商及供应商协议 难一概而论犯法
根据竞争法,供应商不能再规定零售商用公价去售卖产品。上述小店的经历,供应商是否已触犯法例?大律师陆伟雄回复《香港01》,他表示,各行各业都有其独特的经营手法,要视乎供应商及零售商如何协议,包括双方同意最低零售价。
就此事件分析,他表示,难以判断供应商是否触犯法例,始终竞争法非“万能Key”,未必完全保障消费者或商家。但他鼓励事件中的零售店若感不公平,可向竞争事务委员会投诉,令条例愈辩愈明。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回应《香港01》,他表示,竞争法之下,违法的行为包括是否影响市场竞争,例如令消费者无权选择。但就今次事件,供应商未必违反竞争法,要视乎相关部门调查,了解供应商是否影响市场竞争情况。
供应商:尊重自由定价
3月11日该涉事供应商发出声明,表示擦胶生产商供应不足,导致货源短缺。并表示一向尊重零售商自由定价空间,“绝无合谋定价之嫌。”
苏小姐及后回应《香港01》查询,指该声明与事实不符,又表示有录音能确实证明该供应商曾有人施压“执笠仓”加价,惟她暂时无意公开录音。而对于该篇声明,苏小姐感觉对方赖皮“好似屈紧我屈佢咁”。她指出,自从于网上贴出有文章,供应商就一直没有与自己联络,质疑如果真的是货源短缺致无法供货,有担当的供应商亦有责任亲自向客户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