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事件至今91人被捕 37人被控 黄台仰梁天琦案明年审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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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骚乱事件逾一年,自事件发生至今,已有共拘捕过91人被捕,并先后有57人曾被起诉,之后有20人获撤控,余下的37名被告,共分成9案在各级法院审理,4宗在裁判法院审讯的案件,已全部审结;4案会在区域法院会聆,涉及20名被告;另有一宗涉及梁天琦及黄台仰等10人的案件,将于2018年1月才会开审。

旺角骚乱距今已1年多,律政司事后以暴动罪起诉部份示威者,为回归后首次。(资料图片/陈焯𪸩摄)

梁天琦及黄台仰等涉暴动罪案2018年审

虽然有多人被捕,律政司亦迅速起诉过57人,但案件经多次提堂,最终只有37人须就控罪答辩,并分11案在各级法院审理。其中一宗涉梁天琦、黄台仰及有“美国队长”之称的装修工人容伟业等10名被告的案件,是唯一转介高院审讯的案件。众被告被控暴动罪,高院已排期于2018年1月15日审理,预料案件将审讯80天。

根据警方的资料,警方就去年2月9日年初二凌晨发生在旺角的骚乱事件,共拘捕过91人,包括90男及11女,年龄介乎15至70岁不等。

区院今年将审理4案

另外,亦有20名被告的案件将转到区域法院审理,第一宗涉及港大女生许嘉琪及两名男子的案件,是首宗在事件上被控以暴动罪的案件,3人全被裁定罪成;另有一宗指一名技术员涉嫌纵火的案件,仍在审讯中;另有两宗涉及5及11名被告的案件,全部被告均被控暴动,将于今年5及6月开审。

控方于2017年再多控一名被告暴动罪,案件仍在区域法院在排期阶段,现在仍未有确实审期。

裁判法院案件已全部审理 最高判囚9月

余下5名被控较轻罪名的被告,已分4案在九龙城法院审理。首宗案件于去年9月开审,涉及的被告陈柏洋为热血公民成员,他被指当晚以水樽掷警员,经审讯后被裁定袭警罪成,被判入狱9个月,亦是至今因事件中被判最重刑罚的被告。

另外4名被告,只得一人在审讯后获判无罪释放,另有一人认罪并被判接受感化18月,余下二人经审讯后被裁定公众地方作出扰乱行为及袭警,分别被判入狱3月及21日,二人均保释等候上诉。

5名在裁判法院受审被告状况:

控方今年再起诉多一名男子刑事毁坏罪,案件将于8月22日在西九龙法院再提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