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管理层对裁决感失望  强调汽车共乘不应是罪

撰文: 梁芷君
出版:更新:

把Uber引入香港的香港区总经理佘隽知,今有到法院听取裁决,并在庭外称对法庭裁决感到非常失望,认为裁决违反乘客、司机及香港本身利益。而代表5名被告的律师正研究法律观点,包括提出上诉。佘强调汽车共乘并不应是罪行,Uber 会尽力帮助他们。

Uber香港区总经理佘隽知在庭外称对裁决感到失望。(梁芷君摄)

被问及是否知法犯法时,Uber香港区总经理佘隽知称,Uber 现已获本地保险公司AIG承包保险,保障乘客安全。他亦希望现时的Uber 司机会一齐推动共乘服务。他指,有关法例已在40年前落实,而共乘服务有很多好处,望政府能与时并进,踏出第一步,改善法例。

创新科技使一切成为可能,但香港现行的交通规例未能赶上这个新的现实,限制了市民的选择和竞争,在过程中使香港人失望。
Uber对裁决所发的声明

警方前年“放蛇”拘捕手机召车应用程式Uber(优步)多名男司机,其中5名男司机否认“驾驶汽车以取酬载客”和“没有第三者保险而驾驶”两罪,今(10日)于西九龙法院被裁定两罪成立,各被罚款1万元及停牌一年。

佘指,自2014年Uber 落户香港后,已有超过100万人下载应用程式,为乘客提供方便及可靠的选择,未来会与业界、政府及不同持份者合作,而目前已获本地公司承保第三者保险,并会继续与政府及业界就可行的条例沟通,亦会向3位特首候选人提交规管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