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路障.有片】新车落地18日 受伤车主亲述被警截停后即挨撞
粉岭公路昨日(11日)下午5时许发生夺命交通意外,一辆银色私家车为避开警方追截,公路上飞驰及左穿右插,期间突然失控翻侧,车上司机及乘客死亡。该车同时亦撞毁另外3辆私家车,导致4名市民受伤。其中一名受波及的凌志私家车车主当场溅血,现时仍然留院;另一名车主郑先生则拉伤肌肉,要打针止痛。
郑坦言其车辆因严重损毁已难以维修,对新车“落地”仅18日便遭遇意外感到无奈:“前几日仲做埋镀膜,谂住靓靓仔仔咁过年!”郑指出,其车辆被前面的交通警截停后,仅数秒内即挨撞,质疑警方行动时并无以市民安全为大前提,令其人身安全及财产无辜受损,未来更要为索偿奔波。
专家:不论示意停车或减速 难避免是次意外
香港汽车工业学会会长李耀培指,对一般司机而言,交通警手部上下挥动,即示意减慢,若要停车,则会掌心向司机并“手指指”,不过一般而言,司机未必会仔细区分,通常较实际的做法是,若警车停下,司机都会跟随停车。
就是次事件,李认为不论是交通警示意停车或减速,都难以避免撞车的结果,因为可疑车辆的车速极快,短时间内已撞上前面数辆私家车。是次行动导致有人身亡及受伤,李指出警方应吸取经验,检讨如何令前线的交通警顺利执法,包括怎样发出正确指令,何时适合截停车辆或设置路障等。
而根据运输署的道路使用者守则,驾驶者右手上下挥动,表示即将慢驶或停车。守则又标明,在有交通标志或灯号的地方,如有警务人员发出信号,则应遵照他们的信号指示。至于其他人士发出的信号是否可靠,应用常理判断。
警方:就截停车辆有制定指引
警方今日最新回复传媒指,警方会不时检讨交通政策及执法行动,打击危害道路安全的行为,保障公众安全,并指进行任何执法行动均为保障市民的生命和财产,而市民的安全是考虑的首要因素之一。警方就截停车辆有制定指引。 警方又指现正就今次行动进行深入调查,并会与该宗交通意外的相关人士作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