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脱罪被告觉法庭未还他清白 会继续当公民记者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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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大年初二凌晨的旺角骚乱,其中五男子被控暴动罪的案件,今在区域法院裁决,其中两人脱罪,亦是骚乱聆讯以来,首次有被告获裁定暴动罪不成立。其中一名洗清罪名的被告陈绍钧,在庭外称觉在事件中被“砌生猪肉”,认为法庭仍未还他清白,一直坚称当天只往现场旁观及拍摄的他,明言会继续当他公民记者的工作。

控方指,港大女生许嘉琪(22岁)、教大学生麦子晞(19岁)及厨师薛达荣(32岁)案发时曾向警方掟玻璃樽。(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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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遭警长诬蔑掟砖

第三被告陈绍钧被判无罪后,在庭外进行大控诉,他斥责在庭上指控他的警长赵卓威诬蔑他掟砖。陈说:“我想反问警长点面对佢嘅子女、太太同屋企人⋯诬蔑普通人掟砖,你一个人造成既破坏、影响,我想问呢个警长有无任何嘅良知。”但他指,不会因案件而改变自己,强调仍会继续做公民记者。

陈指法庭仍未能还他公道,因为他被人诬蔑掟砖,理应跟进一下诬告他的人,他担心执法人员知法犯法会变成常态,他狠批执法者可以没有成本地“砌人生猪肉”,若果“砌到”会能立功,“砌唔到”亦没有成本及代价,这样会鼓励他们“做多啲”,对他人带来更大威胁,而他亦考虑会作出投诉。

第三被告陈绍钧是其中一名脱暴动罪的被告。(郑子峰摄)

不会因有风险放弃做公民记者

陈称,他不会因有风险而放弃做公民记者,坦言“经一事长一智,日后会知道点样handle(处理)。”他强调做每件事均光明正大,又说:“唔需要因被诬告而改变。”

被问到日后如遇上类似情况会如何保护自己时,陈指不会再逃跑,亦会“揸住部机揸到差唔多走为止”。

官指陈逃走属不智

陈绍钧早前在聆讯中自辩时称,他自2014年占领运动起,已有到现场拍摄社会事件的习惯,案发当日亦不例外,他只是在旺角拍摄骚乱程况。惟法官裁决时,却指他当日逃走是非常不智,亦令他非常可疑,对他声称只到现场拍摄的说法存疑,惟庭上证供未能稳妥指出他在骚乱中的角色及行为,故裁定陈罪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