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受虐想分居竟要“斗惨” 为何总要出事才事后弥补?
乍看社署及警方提供有关家暴案件的数字,家暴问题似乎并不严重。不少人会说香港是女权当道的城市,比起日本和韩国,女性在社会的地位相对较高,成为家暴受害者的机率自然相对低。然而,数字能反映到现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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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肯定的是,官方数字一定是冰山一角。因为制度上的缺失,数字才会看起来如此轻微。”眼前的心理辅导员骆康愉自称是“制度以外的人”——不属于任何妇女组织,也不隶属任何官方机构。不论数字多或少,她也是“有工开”的。她接触到的受害者面对家暴时多数会“忍”——在大多数案件中,施虐者与受害者都处于较亲密的关系,如伴侣或父母子女,不希望把事情闹大、“法庭见”;另一种是过于惊慌而没有报警求助的念头。“香港的家暴个案通常是因虐儿而揭发,很多学校一发觉小朋友有伤痕,会立即启动机制。学校担心会上身,所以大多会很紧张,揭揭吓便会揭发家暴。如果只有夫妇(没有子女),发生家暴是比较难发现的。”
体制内的人推开受害者
骆康愉形容,作为辅导员的自己在家暴问题上是最“可有可无的非相关人士”。来到她处的受害者其实都清楚了解不可能得到任何实质上的支援,例如申请保护令、处理离婚诉讼或是入住中途宿舍,因为辅导员身在体制之外,没有机构的名衔,也不是手执法令、能裁定施暴者犯罪的执法者,骆康愉可做的只有借出耳朵,聆听她们说话。
她听过无数个家暴故事,原因都是大同小异,且“轻微”得让人感到荒谬:家具摆放得不好、马桶盖没盖上、钱用了多少⋯⋯“来来去去都是这些,但深层的就很值得‘囵’(意指探讨丶分析)—出现家暴问题永远没有一个共同的‘因’,我这个体制以外的角色有时间去看,慢慢去解他们的心结。我顶多在家事法庭为事主做个见证,其他的我都没能力(做到)。”在她口中,制度以外的人的优点在于,“多点时间、多点空间、少点利益冲突”。
2016年,香港城市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副教授梁丽清的著作《亲密伴侣暴力的性别思考》出版,书中探讨了前线社工对家暴情况的敏感度,并写道:“仍有不少社工认为‘被虐妇女大可以离开丈夫’,前线社工因欠缺性别敏感度,在介入个案时普遍出现‘谴责受害者’(victim-blaming)的处理手法,加深对受害人的伤害。”踌躇踱步,辗转反侧,当受害者终于愿意踏前一步,渴望有人拯救自己,岂料双手悬在半空,没人愿意伸手接着,那就会影响受害者求助的决心。鼓起勇气踏前,最后只换来一记冷巴掌,久而久之,再遇到暴力对待时便不再愿意求助。
“除非受害者将事情闹大点,到最严重的阶段,便会有人理你。”以要求调迁为例,骆康愉笑说找区议员帮忙更为有效,“不然贸贸然去房屋署,职员是不会理你的,因为资源有限,要到斩死人、出了问题才会愿意帮忙。”话语间充满讽刺。这个城市绝不是“资源有限”,即使经历去年的反修例事件及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政府亦推出了多轮纾困措施,但本年度的财政储备仍高达11,331亿元。“如果你遭家暴想分居,要把事情说得最为严重,要斗惨。因为香港不是福利主义社会,像领取综援人士会被骂是拿福利,就等于是不好的事。也正因为如此,手执资源的有关当局怕人滥用。但谁都知道,家暴的最有效解决方法是分开住,分开住会减少八成冲突的机会。”
本应协助受害者的体制内人士,却影响了受害者的求助意愿。骆康愉坦言,正正是制度上的缺失,令家暴受害者到忍无可忍的阶段才愿意求助。她说,曾有个案分享社署社工在几次会面后便要求夫妇一起会面,“受害人感觉不安全,伤害自己的人在身边,怎说得出真话呢?”她续说:“他们(社工)不明白的是,家暴未必因为婚姻关系不美满,可以有种种不同因素。他们不会考虑到施虐者本身或有暴力倾向,间接推动受害者与施虐者和好,但其实不一定要和好。”
施虐者如何改过自新?
社署虽有为施虐者提供不同类型的辅导服务,例如“施虐者辅导计划”、“反暴力计划”及“平和关系支援计划”,协助施虐者改变暴力态度及行为,但三项辅导服务中只得“反暴力计划”一项为由法院根据《家庭及同居关系暴力条例》颁令强制参与,其余两项均属自愿参与性质,故即使施虐者最后被控告为“家暴(刑事案件)”,却不是每一位都会参与辅导。这对于施虐者,甚至是还有机会重回家庭的受害者来说,都存潜在的危机。而从警方提供的数字可见,去年共处理9,174宗有关家庭暴力的案件,但只有4.42%参与社署三种针对施暴者的辅导计划。
翻看数字,过去三年并没有施虐者被要求接受强制辅导,计划的存在如同虚设,更令人震惊的是,根据立法会文件显示,2016-2017年年度曾出现一宗即使由法院下令施虐者强制参与计划,但施虐者最后拒绝参与,须交由法院处理。属自愿性质的辅导计划亦有人中途退出(见下表),是计划本身出现问题吗?
计划内容是否有效辅导,难以判断,但有一个几可肯定的事实是,仅有小部份施虐者愿意接受辅导。骆康愉当了心理辅导员三年,坦言从未见过施虐者,“坦白说,辅导是站在高地角色,代表正义。你问十个(施虐者),十个都自知他们做的事有问题,但要他们面对自己的guilt(罪)是难的,面对自己是恶魔这个身份对他们是很大的关卡。在会批判他的人面前,他们会筑起自我防卫机制。”
对于有组织提倡对家暴施虐者进行强制辅导,社署并没有直接回应,仅回复指每个家暴的施虐者都有不同的背景和情况,使用暴力的原因、形式、严重程度及改变动机等都有很大的分别,故此,需用不同的措施。一方面,透过法院,根据《家庭及同居关系暴力条例》发出“禁制骚扰令”,规定答辩人参加由社署提供的“反暴力计划”;另一方面,透过警方、福利服务单位及其他持份者所设立的个案转介机制,安排专责社工主动接触有关的家庭。
让社会不再避而不谈
清官不审家庭事?骆康愉却说自己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她听过许多荒诞莫名的事:有一次,她听到有受害者不满丈夫不顾有特殊学习需要的孩子,只顾在社交平台上以金钱打赏直播女网红,“女方用一元都想来想去,男方就大手笔打赏别人,然后推搪说自己工作压力大。”不开心时,甚至出手打受害人。骆康愉直言,当刻听到,很为受害人不值,但作为辅导员要“不议论,只同理”,不论谁对谁错。她深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道理,从丈夫口中听到的版本大概会截然不同,“如何在夫妇之间取得一个平衡点,以同一角度去看,才是该做的事。不少人不敢找辅导,是害怕辅导员会不中立,会论断谁有问题。”
当受害者前来,骆康愉最想告诉她们的是,“过去的人生有好的、有坏的,好的保留,坏的掉弃。妇女不敢与施虐者终结关系,有很多都是因为在经济上要依赖对方。那么未来如何独立养活自己?子女的教育呢?要确保这些事做好,才能够close file。”要解开受害者心中的郁结,不只是处理他们个人的心理问题,不是说几句话、替他们思考以后的生活,便能让他们抹去心中的阴影。更重要的是如何让社会对家暴两个字“去走不必要的避而不谈”,这是整个社会必须学习的功课。
骆康愉说:“社会终究对家暴意识薄弱,不单是家暴,社会对性暴力、虐儿、虐老都有种很敏感、避而不谈的态度。特别是近一年,社会政治气氛令受害人没勇气说出自己心中的感受,即使在Facebook发出丁点求救讯息,可能会被其他新闻掩盖,减低了他们的求助意欲。”
“在受害者眼中,这始终是很负面的事情,你不知道别人对自己会有怎样的想法,身边人未必接纳等等。而执法人员(的处理手法)也让受害者觉得:亲人间是否要用刑事去告?明明受害者是被至亲伤害,所受的心理创伤(大)⋯⋯复原的过程很重要,因为阴影必然会影响到日后生活。”
上文节录自第216期《香港01》周报(2020年6月1日)《清官不审家庭事? 心理辅导员为家暴把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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