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儿.上】官民观念依旧落后 预防虐童须更整全政策
两年前的今天(2018年1月6日),5岁女童陈瑞临(临临)疑遭生父及继母虐待致死,事件震惊全港,促使特区政府成立此前民间争取了二十年的儿童事务委员会,并在公营小学推行“一校一社工”。事隔两年,虐儿个案仍然频生,但大众关注度已有所减退,后续的保护儿童政策亦未见踪影。这不禁令人疑惑,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人们为什么会虐儿?防护儿童失效背后牵涉什么结构问题?我们又应该怎样修补这千苍百孔的防虐安全网?
根据《处理虐待儿童个案程序指引》,“虐儿”指“对18岁以下人士作出危害或损害其身/心健康发展的行为,或因不作出某些行为以致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受危害或损害”,但这并非法律定义,而是基于社会标准及专业知识所厘定。
综观社会福利署数字,在2008年至2018年间,呈报的虐儿个案由882宗增加约两成至1,064宗,当中不乏将儿童虐待至植物人甚至死亡的严重个案(表一);至于施虐方式,按2019年头九个月的统计,43%属身体虐待,逾三成性侵犯,近四分之一疏忽照顾(表二)。
在施虐者的身份及背景方面,以防止虐待儿童会(ACA)2017年的统计为例,逾七成怀疑施虐者是受害人的家庭成员,包括母亲(34%)、父亲(20%)、父母双方(12%)、其他直系亲属(11%);当中有49%涉及有特殊学习需要的儿童,有50%与经济困难及适应新环境相关,另有42%离不开父母的婚姻及情绪问题(表三)。
由此几可勾勒出香港虐儿情况的主要轮廓—家庭存在经济或婚姻等问题,心力交瘁的父母难以分配足够时间照顾儿童,加上各种压力诱发他们出现负面情绪,在缺乏正确管教观念的情况下,导致他们使用不当的方式对待子女—难怪有人会形容,受虐儿童就是病态社会的牺牲品,而这个病态社会当中,则充斥着不少虐儿迷思。
迷思一:“体罚”与“虐儿”差一线,毋须立法禁止?
“棒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严师出高徒”,这种传统教育观对我们来说绝不陌生;年幼时所承受的“藤条炆猪肉”,至今也仍历历在目。不少家长相信,包括体罚在内的严厉管教手段有助纠正孩童偏差行为,培养他们成材。然而,体罚与虐儿往往只是一线之差,家长也低估其对子女成长和亲子关系的长远伤害。联合国曾于2007年指出,体罚完全违反《儿童权利公约》,故任何形式的体罚均不应被接受,而全球至今已有58个国家立法禁止,惟香港只于1991年禁止教师体罚学生,但未有规管家庭。
每当有团体促请当局全面立法禁止体罚,必然掀起极大争议。首先,它挑战了华人社会根深柢固的教育观念。然而,愈来愈多研究表明,体罚无助于教育。美国犹他大学儿科教授Antoinette Laskey曾于第43届圣地牙哥儿童及家庭虐待国际会议中指出,目前没有研究支持使用体罚有助改善儿童行为的说法,相反体罚很容易升级至暴力水平,对儿童造成身体伤害,甚至破坏亲子关系,令管教更加困难。同时,也有不少数据显示,体罚影响儿童大脑发展,并会促使儿童出现暴力或反社会行为。
立法的第二大困难是,不少家长认为他们年幼时曾经历体罚,至今依然安好无缺,因而相信孩童要吃过苦头才会懂事,导致体罚具备“跨代传播性质”。香港防止虐待儿童会总干事黄翠玲解释,倘若父母儿时受过体罚,长大后也会将过往与父母的相处经验作为与下一代相处的蓝本,从而造成体罚的恶性循环。香港大学2013年《香港不同地区虐待儿童的情况:社会性指标及地区差异的研究》显示,在2001至2010年所录得约5,000宗虐儿案中,有超过65%施虐者在童年时曾遭受不同程度的虐待。
第三是难以就“体罚”厘定统一标准,假如连轻微的“打手板”也不被允许,恐怕不会被大多数家长所接受。不过,黄翠玲提醒,大部份虐儿个案都是由体罚开始,不少父母起初选择用手轻打子女,以取得短暂震慑作用,但由于他们育儿经验不足,当子女不再惧怕轻微罚则时,父母很容易将手段升级至用衣架甚至藤条,或对子女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
香港儿童权利委员会主席雷张慎佳亦指出,体罚与虐儿的差别论是个典型的伪命题,“到底轻轻打一下算体罚,还是重手连续打一百下才算?这绝对会争论不休,也毫无意义。”因此,她呼吁大众关注他们提出这项倡议的初衷,重新认识并学习最有利儿童成长的管教模式。
迷思二:父母面对生活压力,子女必然是出气袋?
体罚对父母而言,到底是管教子女还是发泄情绪,这是一个问题。儿童临床心理学家邹凯诗指出,父母在管教时诉诸体罚,原因几乎都离不开沉重的生活压力。她接触的案例中,就有不少源于工作压力过大、婆媳关系不佳、婚姻亮起红灯,导致与子女相处时情绪失控,运用了错误的管教手段;如果子女患有发展障碍、性格不融等,也更易促使受压的父母诉诸体罚。
黄翠玲亦强调,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体罚及虐儿原因可谓错综复杂,包括家庭结构破碎、子女发展迟缓、家庭成员有不良嗜好等,“不少看似因情绪不良造成的惨剧,很可能在背后混合了经济压力和婚姻破裂等种种缘由”,故不能单纯归咎于施虐者的情绪管控问题,但可以肯定的是,生活压力无疑会诱发父母产生负面情绪,增加酿成虐儿惨剧的机会。
然而,无论家庭问题的原因为何,手无缚鸡之力的儿童身处家庭结构最底层,难免较易成为父母发泄负面情绪的对象。邹凯诗建议,父母与子女相处出现困难时,应主动向专业的第三方寻求协助,厘清管教困难的真正原因,接受专业人员提供辅导,共同找出最理想的相处管教模式,避免家庭关系进一步紧张起来。
有鉴于此,关注团体一直促请当局支援“高风险家庭”,从源头堵截虐儿案。所谓“高风险家庭”,泛指家庭面临不同压力来源,但自身缺乏有力的支援系统,亦未有足够资源应对各种危机,导致其虐儿风险高于一般家庭。因此,政府在促进社会变革、改善民生问题以纾缓普罗大众的生活压力时,亦应该尽快建立完善的高危家庭筛选系统,例如透过母婴健康院、医院管理局,或各大社福机构,通过主动挖掘目标族群,并尽力提供相应的弹性工时、情绪辅导、管教支援或福利配套。
事实上,上文提及“普及预防虐儿”及“支援高危家庭”,正正是社福界多年来促请当局落实的两大工作,惟特区政府在第一层的工作欠妥,而第二层的工作更几乎空白一片。雷张慎佳批评,港府经常将上述两大工作挂在嘴边,但过往应对虐儿悲剧时只懂作出“救火式回应”,即在虐童悲剧发生后,才推出一些零碎措施扑火,但成效远不及由预防阶段做起。
她分析,本港防虐工作的不全面,或与政府轻视儿童权益的态度息息相关,因为当局一向片面地以为,“只要改善经济,提供更多房屋,解决更多基建设施,社会就能稳定下来,孩童自然能健康成长”,但从来没有充分理解儿童问题,更未能增拨资源推行具针对性的保护儿童政策。
特区政府轻视儿童事务的问题,还体现在不同部门各自为政,迟迟未能统合受虐儿童的资料成立中央资料库,导致有关数据散落于社署、警务处、教育局及医管局等。香港电台2018年透过《公开资料守则》取得前中央政策组一份虐儿研究,发现在2001年至2010年间,社署资料库共录得4,840名受虐儿童,但医管局则有7,548名受虐儿童,当中有六成受虐儿童资料未有记录在社署资料库内。
社署其后解释,数据差异源于部份个案经调查后被断定不涉虐儿危机,却未有厘清有关判断标准与医管局存在什么差异,难保有人低估儿童被虐的程度。直至去年11月底,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才表示,将在翌月展开建立中央儿童数据资料库的顾问研究工作,预计需时18个月完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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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节录自第196期《香港01》周报(2020年01月06日)《官民观念落后 幼弱难自救 呼唤整全政策 消弭虐儿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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